路透香港3月19日 - 香港长江和记实业0001.HK因向贝莱德领导的BLK.N 财团出售港口而面临来自北京的强烈批评,这引发人们对中国是否会采取措施阻止这笔交易的猜测。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在过去一周转发了两篇官方媒体的评论,称这笔交易(包括出售巴拿马运河附近的资产)是对中国的背叛,有悖于中国的国家利益。
中国官方媒体报导称,这笔交易将使贝莱德集团控制全球集装箱(货柜)吞吐量的10.4%,成为全球第三大港口运营商,这可能会导致中国实体的港口和物流成本上升,并给中国的供应链带来风险。
以下是北京和香港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或政策手段来应对该公司。
**中国审查**
虽然一些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出售的港口都不在中国或香港,因此中国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有限,但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中国政府仍可以审查这笔交易。
如果中国以外的交易具有消除或限制中国国内市场竞争的效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适用反垄断法,行使域外管辖权。
当局还可以利用2021年实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审查与国家安全有关的重要领域(包括基础设施)的外国直接投资。
**与外国势力勾结?**
多位律师表示,香港缺乏要求政府对战略性资产出售进行审查的法规,这反映其作为自由转口港的传统角色。
除了2020年《国家安全法》这一直截了当且适用范围广泛的工具外,政府几乎没有其他可以用于调查涉及本地公司的外国交易的选项。
北京这项法律的对象包括恐怖主义、与外国势力勾结、颠覆和分裂国家等行为,最高可处以终身监禁。
**还有哪些国家安全法条款可以适用?**
虽然一些政治人物和分析人士也表示很难看出这项交易如何违反了国家安全法,但保安局局长可以发出通知,要求相关人员或组织不得直接或间接处理有合理理由怀疑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关的财产。
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或警务人员可行使权力,冻结、限制、没收和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关的财产。
该法第29条规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构成勾结境外势力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