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政委、錢立華、尹春哲(魯政委系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碳普惠,二手電子產品交易
碳普惠機制是指以消費—生活端(公衆、社區、小微企業)爲場景,通過把其綠色低碳行爲量化、賦值,並通過政策激勵、商業激勵、減排量交易等方式實現其價值兌現的一種機制,有助於引導公衆實施低碳行爲,建立社會綠色氛圍。
我國從2015年便開啓對碳普惠機制的探索建設。目前我國已有二十餘個地區開展了碳普惠機制建設工作,相繼出臺頂層制度文件和具體實施方案。方法學是碳普惠機制運行的關鍵,各地針對各自轄區內的減排特點、數據基礎、方法成熟度等情況分別開發了不同領域的碳普惠方法學,主要涉及低碳出行、低碳消費、低碳生活、低碳公益和低碳運營五類。在具體實踐方面,北京、上海、廣東、武漢、成都均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並在減排領域和激勵機制方面做出了一定突破創新。
由於在電子產品全生命週期中,製造階段的碳排放佔比較高,因此延長產品生命週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減或延遲同等功能新品的生產需求,從而實現顯著的碳減排。對此,武漢市和深圳市先後發佈了《武漢市閒置二手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和《深圳市二手電子產品(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兩項專門針對二手手機交易的碳普惠方法學。通過將二手手機交易納入當地碳普惠機制,引導居民加強二手產品利用,通過消費端促進社會減排。
儘管目前僅武漢和深圳兩地發佈了二手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但是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碳普惠存在一定發展機遇。一是政策利好,我國圍繞循環經濟發展發佈多項政策,循環經濟體系不斷深化,疊加“雙碳”政策,二手商品交易獲得政策支持。二是市場空間大,近年來我國二手電子產品交易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這得益於我國龐大的存量市場空間、消費者消費觀念轉變和交易平臺的發展規範。三是數字科技進步,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提高了交易的可信度。四是平臺效率提升,二手交易平臺通過不斷完善平臺功能,實現數據和減排量的高效獲取與計算,降低公衆參與門檻。五是產品碳足跡體系不斷發展,電子產品碳足跡覈算方法與產品碳足跡因子庫近期得到大力建設,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方法學開發提供了有力支撐。
但是也要注意到,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碳普惠從地方擴展到全國仍然面臨一定障礙與挑戰。一是二手電子產品碳減排覈算方法尚未成熟形成統一體系,方法學仍然存在較大的完善空間。二是產品碳足跡基礎數據透明度與時效性較差,部分數據監測統計基礎與披露情況尚不滿足碳普惠數據質量要求。三是多主體參與導致協調治理難度高,缺乏統一管理規範。四是用戶激勵不足,個人用戶收益十分有限,參與積極性存疑。
對此,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碳普惠業務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不斷發展:首先,在監管機制建設上,形成跨部門協同治理模式;其次,逐步完善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方法學;第三,加快電子產品碳足跡建設;第四,加強平臺數字化能力建設;第五,創新激勵機制,從“單一積分獎勵”向“多層次、可疊加、可金融化”的方向演進,以增強低碳行爲對公衆和市場主體的真實吸引力,可進一步探索碳普惠激勵與金融產品的聯動機制。
隨着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納入碳普惠體系,銀行可從中獲得一定啓發。一是,強化銀行內部二手物品的回收、管理與流轉,提升綠色運營表現並積極參與地方碳普惠機制。二是,基於個人二手產品交易行爲構建低碳畫像體系,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業務創新。
一、碳普惠發展現狀
1.1 碳普惠政策發展
碳普惠機制是指以消費—生活端(公衆、社區、小微企業)爲場景,通過把其綠色低碳行爲(如綠色出行、節能、資源循環利用等)量化、賦值,並通過政策激勵、商業激勵、減排量交易等方式實現其價值兌現的一種機制。通過碳普惠機制可以引導公衆實施低碳行爲,有助於社會綠色氛圍的建立,同時通過消費端引導供應端的綠色低碳轉型,有助於我國“雙碳”目標實現。
我國碳普惠機制的實踐最早可以追溯到廣東,其在2015年7月便由廣東省發改委發佈了《廣東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碳普惠制試點建設指南》,開啓碳普惠機制的探索建設,並在2022年4月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正式發佈了《廣東省碳普惠交易管理辦法》(粵環發〔2022〕4號)。期間全國各地紛紛試點碳普惠機制。
近年來,我國逐步重視碳普惠建設工作。在國家層面,碳普惠在2021年首次被寫入《中國落實國家自主貢獻成效和新目標新舉措》,體現碳普惠在引導公衆參與綠色低碳生活方面的積極作用。而碳普惠概念的首次明確則是在2024年1月11日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文件中,其提出要“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衆參與機制”,由此正式將碳普惠機制納入推動全民參與低碳、統籌碳減排資源的框架。
但從目前發展實踐來看,國家尚未正式出臺全國層面的碳普惠建設方案或管理辦法,具體建設運營仍然由各省市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分別建設。根據《2024碳普惠發展白皮書》,全國已有27個地區將發佈碳普惠機制作爲重點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廣東、深圳、武漢、成都等相繼出臺頂層制度文件和具體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碳普惠的建設工作。

1.2 碳普惠方法學
方法學是碳普惠機制運行的關鍵,只有足夠多類型的方法學才能覆蓋更多綠色低碳行爲、吸引更多參與者,只有足夠科學、合理、準確的方法學才能計算得到低碳行爲產生的減排量,並用於後續的碳配額的抵消使用、獎勵兌換等。目前各地針對各自轄區內的減排特點、數據基礎、方法成熟度等情況分別開發了不同的碳普惠方法學。

從上述列出的方法學可以看出,我國碳普惠典型場景主要有五類:
● 低碳出行:鼓勵採用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車、自行車和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
● 低碳消費:鼓勵購買有助於節能降碳的產品,例如二手商品、可持續品牌、低碳標識產品等。
● 低碳生活:鼓勵有助於低碳的生活方式,例如垃圾減量分類回收、電子支付、不適用一次性餐具等。
● 低碳公益:鼓勵有助於降碳的生態保護項目,例如紅樹林改造、森林經營、義務植樹等。
● 低碳運營:鼓勵開展低碳的生產經營活動,例如採用分佈式光伏發電、採購綠色電力、無紙化辦公等。
從上述已經發布的方法學類型來看,低碳出行、低碳生活和低碳運營領域發佈的方法學較多,低碳消費的則比較少。其主要原因在於低碳出行和低碳運營減排領域應用場景清晰、邊界明確、數據易於監測統計、減排計算方法科學簡單。而未來隨着我國監測體系的不斷發展,將有更多數據有望獲取。在確保數據質量情況下,更多領域方法學有望出臺,不斷擴展公衆碳普惠領域。
1.3 碳普惠實踐情況
近年來,北京、上海、廣東、武漢、成都等多個省市均發佈了碳普惠制度相關文件,開展了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探索實踐,在引導公衆自覺參與減排方面產生了良性互動。
自2020年以來,北京市以交通領域爲切口積極探索打造的碳普惠應用場景之一,北京市碳普惠行動參與人數達560萬人,碳普惠項目目前已累計審覈碳減排量超過40萬噸[1]。
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將方法學分爲I類和Ⅱ類,其差異在於依據I類和II類方法學簽發的減排量均可以用於自願減排市場交易、公益捐贈,也可以用於自願碳抵消、自願碳註銷或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但是隻有依據I類方法學簽發的減排量可以用於上海碳市場配額履約抵銷。上海已發佈I類方法學5個,II類方法學2個。2024年9月13日,上海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產品SHCERCIR1在上海環交所正式上線運行,交易量已達1.3萬餘噸,成交均價在68.71元/噸,主要交易產品皆來於依據I類方法學開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減排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SHCERCIR1)[2]。2025年6月25日,上海碳普惠平臺正式上線。在平臺調試階段,已有13萬用戶受邀參加了搶先體驗[3]。
截至2024年5月底,廣東碳普惠核證減排備案累計簽發超過247萬噸,增加收入超過5300餘萬元。廣東碳普惠一大特點是其減排量多來源於貧困地區、老區蘇區、民族地區,其碳普惠減排量超過165萬噸,爲鄉村振興地區、民族地區及重點革命老區蘇區增加收入超過4000萬元。在2025年,廣東進一步加強生態特色碳普惠項目開發,從而強化碳減排市場機制對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的助力。對此,在2025年12月10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同意了陸河縣38個村林業碳普惠項目核證減排量備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碳普惠核證減排量(STTCER)累計成交量5.16萬噸。深圳市在拓展碳普惠場景方面敢於不斷創新,例如推出奶盒回收碳普惠方法學並達成交易,開創了全國奶盒回收碳減排量交易的先河。根據深圳市奶盒回收減排碳普惠方法學測算,每回收1噸奶盒(紙塑鋁複合包裝)能減少碳排放約1.6159噸。
武漢市碳普惠儘管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速,截至2025年12月10日,武漢個人低碳生活平臺“武碳江湖”註冊用戶已突破200萬大關,平臺已累計記錄減排行爲超2400萬次,個人減排總量超4萬噸。在價值實現方面,武漢碳普惠也作出了突破。在2025年3月,武漢碳普惠公司與民生銀行合作,在全國首發“碳抵貸”服務。市民可以用碳減排量兌換利息紅包,直接抵扣房貸、消費貸的利息。
成都“碳惠天府”在經過五年發展後,已從地方制度創新升級爲用戶規模近400萬的全民行動平臺。截至2024年9月27日,“碳惠天府”普惠商業聯盟入駐商家432家,普惠商城累計上新普惠商品200餘種,包括綠色消費券、景區門票、綠色出行權益、生活服務、文創周邊等,普惠商城的累計兌換超過330萬人次。此外,“碳惠天府”立足成都特色,與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深度合作。用戶可將低碳行爲積累的碳積分捐贈至公益計劃,平臺再聯合社會責任企業,向四川龍橋黑熊救護中心、大熊貓國家公園保護站等自然保護機構捐贈日常所需物資,讓個體的低碳選擇轉化爲看得見、摸得着的生態保護成果。
二、二手產品交易與碳普惠的邏輯銜接
2.1 二手電子產品的碳減排邏輯
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本質上通過延長產品生命週期,減少新品生產、運輸與報廢處理環節的資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居民端最具潛力的低碳消費場景之一。隨着國家探索構建面向公衆的碳普惠機制,建立科學、透明、可覈查的碳減排量計算機制,並將其與二手電子產品流通體系緊密銜接,將爲促進綠色消費、推動循環經濟和形成全民碳減排激勵體系提供強大支持。
電子產品在其生命週期中,製造階段的碳排放佔比較高。以智能手機爲例,包括上游零部件製造、運輸等環節的供應鏈碳排放量佔手機全生命週期碳排放量的約70%[4]。因此,當一件電子產品被延長使用時間並再次流通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減或延遲同等功能新品的生產需求,從而實現顯著的碳減排。具體來說,二手手機回收、檢測、包裝、分銷等環節產生的碳排放低於新手機生產製造、分銷產生的碳排放,二者之差即是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產生的減排量。
2.2 二手電子產品減排量計算方法
基於上述減排邏輯,我國在二手電子產品碳減排方法學方面已經開展了相關探索實踐。2022年6月,轉轉參與起草的《基於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評估技術規範二手交易平臺》團體標準獲批准發佈。這項技術規範成爲國內乃至全球範圍內首個針對二手商品交易平臺溫室氣體減排量覈算的標準,填補了行業空白。2023年,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發布的一些列互聯網平臺閒置物品交易的團標,如《T/CACE 087.1-2023 基於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評估技術規範互聯網平臺閒置物品交易通用要求》《T/CACE 087.3-2023 基於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評估技術規範互聯網平臺閒置物品交易電子信息產品》等,爲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產品,紙、塑料和金屬製品,紡織和皮革製品,交通工具等具體類目的在線平臺二手交易提供了評估標準。2024年,閒魚先後與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北京綠色交易所等權威機構合作,打造閒魚碳減排計量標準,參與起草互聯網閒置交易及回收兩項減碳團體標準,爲每一件閒置物品賦予了精準的減碳價值。
而在地方層面,武漢市和深圳市先後在2024年9月和2025年9月發佈了《武漢市閒置二手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和《深圳市二手電子產品(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兩項專門針對二手手機交易的碳普惠方法學。兩項方法學均是在當地碳普惠機制下開發的公衆生活領域的方法學,適用於在當地行政區內個人購買並使用二手手機的碳普惠行爲所產生減排量的核算。
在計算邏輯上,兩項方法學都按照二手手機在回收、檢測、包裝、再運輸、平臺運營產生的排放量與新手機生產過程的排放量的差值來計算得到該模式下碳減排量。對此,這兩個方法學都基於當時可獲得數據的情況,給出了市場上主流手機的基準情景下的排放量,但是二者在實際計算方法中略有差異。

由上表可以看出,儘管兩個方法學都考慮平臺運營產生的排放,但是武漢的方法學認爲平臺運營產生的排放在分攤到每個產品後,與手機的碳足跡數值相比佔比較小,故而忽略不計;但是深圳的方法學則仍然要對該部分排放進行計算,並按照ISO 14064-1:2018《組織層面上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與報告的規範及指南》的最新要求,給出了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1)、輸入能源的間接排放(類別2)、交通運輸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3)、組織使用的產品和服務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4)、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類別6)共5種排放類型說明。另一大顯著區別則在於,武漢的方法學考慮了手機的折舊情況。即參與二手交易的手機已經在賣家手中被使用過一段時間,其剩餘使用壽命並不能完全等同於一個全新手機,因此設置基於保守性考慮的調整係數。由於二手手機的剩餘使用壽命難以明確統一的量化,因此可根據二手手機的交易價格、新舊程度、成色狀態等與手機剩餘壽命成相關性的屬性對其進行量化。爲方便前期計算,目前武漢方法學中將該數值統一設爲60%。
儘管兩地方法學存在一定差異,但是作爲二手交易碳普惠的初期探索嘗試,都有助於武漢和深圳兩地在開展二手手機交易時較爲準確地計算出每個交易所產生的減排量,爲後續的價值可量化與可感知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碳普惠業務發展趨勢
3.1 發展利好
3.1.1 政策支持
隨着我國循環經濟體系建設不斷深化,電子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政策逐漸完善,綠色消費理念持續普及,二手電子產品交易市場迎來快速發展機遇。同時,在“雙碳”背景下,碳普惠機制逐步成爲推動全社會參與低碳轉型的重要抓手。中央與地方政府密集出臺的政策,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與碳普惠機制的結合提供了完備的制度環境和政策支撐。
首先是國家在循環經濟領域的政策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提供了制度性基礎。《循環經濟促進法》作爲我國循環經濟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在2023年修訂後,進一步強化了資源節約和再利用的法律要求。該法律明確提出要鼓勵產品的再使用、再製造和再流通,使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的合法性和規範性得到制度確認,也爲各地探索二手商品平臺、回收再製造企業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969號)作爲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對於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利用提出明確目標,包括推動回收網絡規範化、推動資源化利用以及促進二手商品流通體系建設。規劃強調發展平臺經濟,支持“互聯網+回收”模式,推動電子產品從“廢棄物處理”向“資源循環利用”轉型,這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平臺和企業的商業模式創新提供了政策空間。圍繞電子產品循環利用,國家各部門先後發佈了多項政策,以支持相關產業發展。

其次,在我國“雙碳”政策背景下,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碳減排與循環經濟的協同推進,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作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方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綜合利用,不斷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國務院發佈的《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提出,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印發的《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發改就業〔2022〕107號)中提到,積極發展家電、消費電子產品和服裝等二手交易,優化交易環境;規範開展二手商品在線交易,加強信用和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交易糾紛解決規則。
第三,二手產品的回收流通業務標準也逐步規範。在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處理領域,2024年發佈了兩項重要標準規範:一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規範》(GB/T 45070-2024),規定了廢棄電子產品回收的基本要求、回收要求、信息管理、安全生產與環保要求,爲構建規範化回收體系提供了技術支撐;二是《家用電器行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評價規範》(QB/T 8065-2024),建立了EPR履責評價體系,通過量化評估生產企業的履責程度。在二手商品流通方面。標準《二手貨品質鑑定通則》(GB/T 21667-2024)規定了鑑定機構和人員、鑑定流程、鑑定內容、品質分級和鑑定報告,描述了鑑定方法,有助於二手電子產品市場流通交易。
這些政策促進了電子產品的規模化回收和標準化流轉,使得二手電子產品可以在更高質量、更高透明度的體系中流通,從而爲其與碳普惠機制的結合創造了條件。
3.1.2 市場空間大
近年來,中國二手電商市場整體規模持續擴大,成爲消費與循環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2024年度中國二手電商市場數據報告》,2024年全國二手電商交易規模達到6450.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約17.6%。同時,該報告顯示,中國已有約6.6億人成爲二手電商用戶[5]。另據中國舊貨業協會估算,2023年全國舊貨流通行業(所有品類)交易額約1.32萬億元,其中線上交易額約5520億元,反映出二手品類線上化的深刻趨勢[6]。
在電子產品方面,隨着我國消費電子產品普及率持續提升,產品迭代週期不斷縮短,存量設備規模迅速擴大,二手電子產品市場迎來了高速增長階段。特別是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品類,在使用頻率高、功能迭代快、數碼替代強的背景下,成爲二手交易市場中最具商業價值和增長潛力的核心品類。自2015年以來,中國二手消費電子市場保持快速擴張並在近年進入加速放量階段。有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二手消費電子市場規模約爲1988億元人民幣,到2023年已增長至約5567億元,年複合增長率達約29.4%。該機構進一步預測,2024年二手消費電子產品交易規模將突破7150億元[7]。這說明在短短四年內,市場規模呈現出顯著擴張。

從整體行業來看,二手消費增長主要有三股力量推動:
(1)存量電子產品增長帶來供給充裕。一是我國電子產品供給量巨大。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國內市場手機出貨量3.14億部,同比增長8.7%[8];電腦2024年中國大陸全年出貨量3970萬臺[9];平板電腦市場出貨量爲2985萬臺,同比增長4.3%[10]。二是我國電子產品用戶規模巨大。以移動電話用戶爲例,截至2024年底,移動電話用戶總數17.9億戶,全年淨增4601萬戶,普及率爲127.1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3.4部/百人。三是電子產品更新週期快。一方面,產品迭代快、技術更新迅速;另一方面,用戶嚐鮮需求強烈,更換設備頻率快。以上,意味着每年都有上億量級的電子設備進入二手流通或回收市場。此外,由於二手交易的性價比優勢明顯,也推動了二手交易規模。
(2)消費者對“性價比”與“綠色消費”的接受度提高。隨着品牌認知成熟和檢測質保體系完善,二手電子產品不再被視爲低端產品,而是高性價比、低碳環保的選擇,用戶接受度顯著提升。
(3)平臺服務能力增強推動交易增長。以京東、閒魚、轉轉、愛回收等平臺爲代表的頭部企業,通過質檢分級、整備維修、價格透明和售後保障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業標準,使市場規模得到有效支撐。
3.1.3 數字科技進步
數字科技的發展爲碳普惠機制的實施提供了核心支撐,物聯網技術使電子產品在製造、使用、回收等環節的信息可被實時採集;區塊鏈技術則保障了交易數據的防篡改與全流程可追溯性;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算法可根據產品型號、壽命週期和替代效應精準估算其碳減排量。同時,數字身份認證與碳賬戶體系的結合,使個人的二手交易行爲能被自動記錄並計入個人碳積分。電子產品高度統一標準化、自動化的生產流程也使得其生產數據得以及時、準確地被記錄。這些技術進步極大降低了碳減排量的核算成本,提高了碳普惠機制的真實性與公信力,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納入碳普惠體系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3.1.4 平臺效率提升
碳普惠機制的核心在於公衆可廣泛參與,而傳統碳覈算的複雜性往往成爲推廣障礙。二手交易平臺的數字化運營模式有效解決了這一難題。平臺在交易過程中自動記錄商品信息、交易時間、買賣雙方身份、物流路徑及再使用情況,這些數據經過結構化處理後可直接用於碳減排量覈算,無需用戶手動申報。平臺還可通過算法模型自動估算每筆交易的碳減排量,並同步至用戶碳賬戶中,形成一鍵生成、系統登記的自動化流程,並統一上報。這樣一來,用戶無需具備專業知識,即可輕鬆參與碳普惠活動,從而實現“低門檻、高參與”的社會化推廣。例如,閒魚等平臺已建立“基於交易場景的碳積分/減碳口徑”,把用戶發佈、成交、回收等行爲按一定口徑折算爲“減碳量”並生成碳積分,用於激勵(如優惠、公益捐贈、平臺權益等)。通過數據歸集與自動化處理,碳普惠機制從複雜的專業系統轉向用戶友好型的公共服務體系,大大增強了公衆參與度與減排行爲的持續性。
3.1.5 產品碳足跡體系不斷發展
開展二手電子產品碳普惠實踐的前提,是具備科學的碳減排量覈算基礎,而其中電子產品的碳足跡又是碳減排量覈算的基礎。我國在電子產品碳足跡覈算方面具備一定基礎,曾出臺過地方標準如《電子信息產品碳足跡覈算指南》(DB11/T 1860-2021)、《產品碳足跡評價技術規範手機》(DB4403/T 285-2022)、《產品碳足跡評價技術規範微型計算機》(DB4403/T 282-2022),以及團體標準如《電器電子產品碳足跡評價通則》(T/DZJN 001-2018)。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產品碳足跡建設的工作,已經在2023年和2024年先後發佈了《關於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發改環資〔2023〕1529號)和《關於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環氣候〔2024〕30號),全面、統籌、協同推進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同時,國家標準《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已經發布,規定了產品碳足跡以及產品部分碳足跡的量化原則、方法學要求、報告要求,以及鑑定性評審制度。在電子產品領域,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已經聯合發佈了三批工業產品碳足跡覈算規則團體標準推薦清單,其中包含手機、耳機、智能手錶、微型計算機、路由器等電子產品。未來,將會有更多的電子產品碳足跡覈算標準按照最新的標準和要求開展建設。
在計算過程中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是產品碳足跡因子和數據庫。這既包含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能源的碳足跡,也包括了原材料的產品碳足跡、運輸過程碳足跡因子等諸多類型。前者在電子產品生產過程中主要是消耗的電力碳足跡因子。對此,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和能源局已經開展了電力碳足跡因子的研製和發佈,現已經發布了2023年和2024年兩年的電力碳足跡因子。預計未來將常態化發佈每年的電力碳足跡因子。而對於原材料的產品碳足跡因子、運輸過程碳足跡因子等,相關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需要由各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共同努力開展,方可取得一定成果。2025年12月12日,生態環境部等7部門聯合發佈《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指引》(環辦氣候函〔2025〕468號),將有力推動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的建設,爲後續的核算提供有力支持。
在上述各項工作的共同努力之下,爲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的碳普惠活動的開展提供了有效支撐,也意味着未來以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的碳普惠行動還有着較大的發展潛力。
3.2 主要障礙與挑戰
目前,二手電子產品碳普惠業務可能面臨以下一些障礙與挑戰。
(1)二手電子產品碳減排覈算方法尚未成熟形成統一體系。目前僅武漢和深圳兩地由官方發佈了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的碳普惠方法學,其他的地區以及其他電子產品的二手交易碳普惠方法學尚未出臺,因此相關領域的碳普惠方法學數量十分有限。且由前文可知,武漢和深圳發佈的方法學儘管減排邏輯一致,但是在具體計算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差異。此外,延長使用壽命的量化模型也尚未形成行業一致的邏輯,應當如何根據產品成色、功能狀況、生產時間、維修情況來評估使用壽命的延長,目前均缺乏科學權威的判定依據。總的來說,方法學仍然存在較大的完善空間。
(2)產品碳足跡基礎數據透明度與時效性較差。二手電子產品碳普惠減排量的核心是準確獲取電子產品在生產製造環節的碳排放量。但是由於電子產品的排放主要集中在上游材料與生產製造環節,而目前該部分數據統計基礎一般,大量上游企業尚未披露產品級碳排放數據,因此各電子產品最終的碳足跡只能依賴頭部製造商披露的產品碳足跡信息。同時,由於電子產品型更新頻率快,部分電子產品生命週期短,若不能快速更新碳排放參數,則可能出現以過時因子覈算減排量的情況,從而影響最終減排量結果的準確性。同時,翻新、檢測、維修等環節也會部分改變產品的生命週期影響。因此,產品碳足跡數據是該項業務能否得到有效發展的關鍵。
(3)多主體參與導致協調治理難度高。二手電子產品從回收至再次銷售,涉及回收企業、電商平臺、檢測機構、維修商、翻新廠商、物流企業等多個主體,這些企業在規模、能力與管理規範上差異較大,缺乏統一的標準,使得產品評級、成色判定、殘值評估等關鍵數據的準確性受到影響,以及部分數據難以獲取。
(4)用戶激勵不足。大量消費者對於二手電子產品的購買或回收行爲更多是出於經濟目的,對其減排價值認知有限。當前多數地方的碳積分兌換價值較低,對用戶行爲的驅動力有限。參考《武漢市閒置二手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和《深圳市二手電子產品(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試行)》,假設新手機在分銷過程中,以及二手手機在二手交易過程中不產生任何碳排放,則該次二手手機交易產生的減排量即爲方法學中規定的手機對應環節的碳足跡。以華爲Mate 50 256G手機爲例,不同方法學下可獲得的減排量約爲65.95kgCO2(武漢方法學中缺省值)[11]或28.71kgCO2e(深圳方法學缺省值)[12]。由此可以看出,循環利用一臺舊手機僅能獲得幾十千克碳減排,對於個人用戶來說,收益十分有限。因此,武漢和深圳的方法學在減排量收益分配中都提到了,可將用戶實行碳普惠行爲對應的碳普惠減排量,歸集至企業賬戶中,同時按照協議向用戶返還與企業碳普惠減排量交易收益相對應的其他權益。通過這樣方式,讓企業獲得一定規模的減排量用於後續使用,同時確保個體用戶可以有別的更好的獎勵方式。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個人單次交易獲得的減排量仍然有限,因此可獲得的獎勵仍將停留在小額優惠券等,難以顯著改變用戶行爲。同時,個人電子設備涉及隱私問題,大量用戶擔心數據泄露而不願意參與正規回收流程,寧願將舊手機閒置在家中,形成巨大數量的家庭“沉默庫存”,進一步削弱交易量,從根本上限制了碳普惠機制的減排規模。
3.3 發展建議
3.3.1 二手電子產品交易碳普惠業務發展建議
上述這些挑戰疊加在一起,使得二手電子產品碳普惠業務仍處於探索階段,需要在監管機制、標準方法、產品碳足跡因子、平臺數字化能力和激勵機制等方面不斷完善突破,才能實現從局部試點向全國推廣的整體躍升。
首先,在監管機制建設上,可推動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工信、商務等部門協同推進,形成跨部門協同治理模式,以解決電子產品交易中信息不對稱、質量監管與數據真實性等問題,爲碳減排覈算提供可信的數據基礎。
其次,逐步完善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方法學。在初期階段,可加快開發覆蓋電腦、平板、家電等主要產品的碳減排覈算方法學,明確生命週期基準、替代機制、碳排放因子、功能等效性驗證方式以及減排邊界。同時,建立分級覈算模式,對於檢測完備、成色可量化、流通路徑可驗證的產品採用更精細的核算係數,對於低價值或信息不完整的產品則採用簡化係數,以提高實操性和市場參與度。此外,建議推動行業建立統一的產品檢測標準與質量評價體系,通過第三方檢測、編碼標識、溯源系統等方式確保產品真實可複用,提高減排量計算的準確性和可信度。
第三,加快電子產品碳足跡建設。制定電子產品分類參數、基準排放因子和年度更新機制,使覈算週期與產品迭代週期保持同步。數據庫應覆蓋手機、平板、筆記本、顯示器等重點品類,並允許企業補充更精細的產品級碳足跡數據,形成“國家基準因子+企業補充因子”的雙層結構,從而既滿足覈算統一性,又兼顧企業差異化需求。
第四,加強平臺數字化能力建設。建議推動建立“電子產品碳足跡與全生命週期信息的數字化護照”,將產品序列號、生產數據、檢測報告、維修記錄與二手交易信息統一存證,這一護照可通過區塊鏈、可信計算等技術保證數據的不可篡改與跨平臺可驗證性,爲碳普惠覈算提供強有力的技術基礎。同時,應建立跨平臺數據互認接口,使不同電商、回收平臺的數據能夠統一對接到碳普惠系統,避免重複計量問題並提高監管效率。
第五,創新激勵機制。激勵機制的設計應從“單一積分獎勵”向“多層次、可疊加、可金融化”的方向演進,以增強低碳行爲對公衆和市場主體的真實吸引力,可進一步探索碳普惠激勵與金融產品的聯動機制。對於個人用戶,碳普惠積分可作爲綠色行爲加分項,嵌入銀行授信、消費分期、信用卡權益等金融業務中,用於提供利率優惠、手續費減免、額度提升或專屬綠色產品准入條件。通過將低碳行爲與金融可得性和成本直接掛鉤,可顯著增強碳普惠的長期激勵效應,同時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協同發展。對於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可探索將碳普惠減排貢獻作爲綠色經營能力的參考指標,支持其獲得綠色信貸、供應鏈金融或租賃服務中的條件優化。同時,應推動碳普惠激勵從“單點獎勵”向“分級與成長型機制”升級。可根據個人或機構在二手交易中的參與頻率、累計減排量、設備回收質量等因素,設置不同等級的低碳身份標識,並配套差異化激勵權益,如更高比例的積分返還、更多金融產品選擇或更優公共服務待遇。這種分級激勵機制不僅能夠激勵用戶持續參與,也有助於形成長期穩定的低碳行爲習慣,避免一次性參與後流失的問題。此外,還可以探索將部分碳普惠減排量與地方綠色採購、政府碳減排目標或企業ESG管理相銜接。
3.3.2 銀行相關領域探索啓發
總體而言,二手電子產品納入碳普惠體系具有減排基數大、場景廣、參與主體多等特點。通過政策體系完善、方法學標準建設、平臺數字化能力提升、激勵機制創新以及政府企業公衆的協同參與,可逐步構建起一條“可覈算、可驗證、可激勵、可擴展”的低碳循環消費路徑,使二手電子產品成爲城市治理、綠色消費和碳減排貢獻的重要力量。在此過程中,也將對銀行運營和業務的拓展帶來一定啓發:
一是,強化銀行內部二手物品的回收、管理與流轉,提升綠色運營表現並積極參與地方碳普惠機制。建議銀行以內部辦公設備、電子用品及其他可循環資產爲切入點,建立覆蓋“資產盤點—分級評估—內部流轉—集中回收—環保處置或二次交易”的全流程管理體系,通過加強廢棄物品的收集、管理、流轉,滿足ESG披露中關於綠色運營、循環利用與範圍三排放管理的要求。在具備碳普惠機制的地區,集團回收的舊設備、廢棄電子產品和可回收物可根據當地覈算方法轉化爲可量化的減排貢獻,進一步生成普惠碳減排量,爲集團帶來額外收益或激勵,形成內部綠色運營與外部低碳價值創造的雙重效益。
二是,基於個人二手產品交易行爲構建低碳畫像體系,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業務創新。銀行可依託二手交易平臺合作、綠色積分體系及可驗證的用戶回收數據,建立覆蓋“交易頻次、回收貢獻、電子產品延用行爲、碳減排量”等指標的個人低碳畫像模型。該模型既可納入客戶綠色行爲評價體系,也可爲銀行創新綠色和普惠金融業務提供支撐,包括綠色分期優惠、綠色消費積分、低碳行爲加分的授信模型等,進一步增強差異化定價能力與客戶精細化運營水平。通過將二手交易行爲轉化爲可追蹤、可量化的用戶綠色價值,銀行能夠在零售端構建“低碳行爲—綠色產品—普惠服務”的業務鏈條,擴大綠色金融覆蓋面,同時提升自身ESG披露中關於“綠色消費促進”“普惠金融創新”及“可持續價值創造”的綜合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