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美国商务部宣布将根据《芯片法案》再投入 4 亿美元,进一步增强我们在国内生产微芯片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资金将交给一家私人公司,用于扩大微芯片的先进封装能力,无论这意味着什么。这家名为 Amkor Technologies, Inc. 的公司已承诺将这些资金用于亚利桑那州皮奥里亚市未来 20 亿美元的投资。我并不是反对加强国内微芯片制造,但我对该计划的结构方式持批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支出的 4 亿美元是一笔拨款,或者说是礼物,我们不应该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尽管预期会产生“利诱效应”是合理的,但这份礼物直接且立即使公司的股东受益。该计划确实激励了该公司的投资,但在我看来,有更好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鉴于政府补助的直接受益者是 Amkor 的股东,因此有理由问这些股东是谁。通常,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a) 机构所有权,(b) 机构共同基金(即由 Vanguard、Fidelity 等机构管理的共同基金,共同基金的所有者是最终投资者),(c) 共同基金(即不由其他机构管理的基金),(d) 内部人士,以及 (e) 其他。
对于 Amkor 来说,内部人持股占流通股的 38.4%。为了进行比较,以下是一组相对随机的上市公司内部人持股的统计数据。
我并不是说我在这里做过类似详尽的调查,但我认为,在 Amkor 的案例中,我们政府的很大一部分慷慨捐赠正以一种似乎不成比例的方式直接惠及该公司的内部人员。
作为这项政府援助的受益者,我认为有必要问一问 Amkor 股东们的总体表现如何。Amkor 是高科技领域的老牌公司。在我们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芯片法案》所鼓励的投资难道不是像 Amkor 这样的公司应该在没有政府资助的情况下自行进行的投资吗?换句话说,Amkor 真的需要(或值得)联邦政府的注资吗?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认为将 Amkor 股东的总回报与标准普尔 500 指数所反映的整个市场的回报进行比较会很有启发。通过这种比较,这家公司多年来表现相当不错。不知何故,为一家拥有这种记录的公司安排免费赠款让我感到难以接受。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事关公平的问题。MarketBeat 将 10 家公司列入了 Amkor 的竞争对手名单。鉴于这份名单,我想知道 Amkor 是否是唯一一家能够从这项投资中实现预期产出的公司。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就这些其他公司可以在同一领域竞争的程度而言,Amkor 获得这项补贴而其他公司没有获得补贴,这公平吗?
一般来说,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向私营营利公司赠送礼物。这是一种企业福利,也应该被承认;这与我们的资本主义取向背道而驰。话虽如此,这个计划应该如何设计呢?我看到了两种替代方法。
如果商品或服务被视为符合国家利益,而这些公司出于某种原因似乎无法通过传统(即私人)方式获得对其运营至关重要的资金,那么我认为政府作为最后的资助者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种资金不应以补助金的形式提供。公司应该通过向政府发行债券或股权来筹集必要的资金,而不是寻求其他私人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是在私人市场未能履行其传统职责时介入,但融资成本仍将由获得这些资金的公司承担。
另一种方法是政府承诺提前购买商品和服务,以确保实现足够的销售额来证明私营公司进行必要的投资是合理的,而不依赖政府补贴。我希望未来政府购买的承诺足以刺激所需的投资,而不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而这似乎是当前《芯片法案》设计的固有后果。
木已成舟,但就未来而言,如果停止向私营营利性公司提供直接补助,《芯片法案》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