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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理財規模高增藏隱憂:固收產品業績失約,定製產品淨值異動,核心高管全面更迭

證券之星2026年5月8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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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之星 趙子祥

一年規模大增超3400億元、穩居股份行理財子第一梯隊的光大理財,在規模高增與經營質效的平衡中也接連遭遇不少挑戰。

證券之星注意到,2025年以來,其核心固收產品接連出現業績不及基準下限、定製產品淨值極端波動,疊加核心高管團隊全面換血、母行代銷違規頻發等一系列問題,這家近2萬億規模的頭部資管機構,正面臨投研、風控、治理與合規的多重考驗。

固收產品業績“失約”,定製產品淨值擾動

2025年,在國內無風險利率持續下行、固收市場“資產荒”的行業背景下,光大理財實現了管理規模的跨越式增長,全年規模增量超3400億元,在股份行理財子公司中處於第一梯隊。

但與規模增長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其旗下產品業績的分化表現,尤其是作爲公司核心基本盤的固收類產品,出現了多款產品業績大幅跑輸基準的情況,引發了市場對其投研能力的廣泛關注。

據21世紀經濟報道4月15日報道,光大理財旗下“陽光金豐利56期”封閉式固收產品,2025年全年業績表現顯著不及預期。

據瞭解,該產品成立於2023年10月,封閉期限3年,爲R2較低風險等級的公募固定收益類產品,也是光大理財“陽光金”系列的核心固收產品線,下設A、J、K三類不同門檻的份額,其中A類份額爲普通投資者主流申購份額,J類、K類分別爲30萬元、100萬元起投的高門檻份額。

根據產品披露的2025年業績比較基準,分別爲A類3.60%—3.90%、J類3.65%—3.95%、K類3.75%—4.05%,而同期三類份額的實際年化收益率僅爲1.64%、1.70%和1.79%,不僅全部未達業績比較基準下限,實際收益水平甚至不足基準下限的50%。

與此同時,2026年3月,光大理財定製產品也曾遭遇集中贖回與淨值異動風波。據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光大理財旗下“陽光金增利穩健天天購定製 (90天最低持有) 2號A”產品,2026年以來出現極端淨值波動,截至3月26日,該產品近三個月年化收益率低至-13.15%,2026年以來的年化收益率更是下探至-14.27%,在全市場低風險公募理財產品中極爲罕見。

公開信息顯示,該產品成立於2024年12月,爲R2較低風險的固收類產品,初始募集規模僅1000萬元,持倉投資者僅22人,屬於單一銷售渠道的定製化產品。2026年春節前夕,該產品遭遇投資者集中贖回,超98%的份額在短期內集中兌付,產品規模從千萬級別驟降至約1萬元,引發了淨值的波動。

針對該事件,光大理財官方回應稱,這是小規模定製產品在大額贖回後出現的技術性淨值擾動,屬於行業常見現象,產品剩餘資產主要爲無風險活期存款,22名投資者全部回本且略有盈利,並未出現實際本金虧損。

高管團隊全面更迭,母行代銷違規頻發

對於一家管理規模近2萬億元的頭部資管機構而言,穩定的治理結構、專業的高管團隊與完善的合規風控體系,是其長期穩健經營的核心基石。

據光大理財官方公告與監管批覆信息顯示,2025-2026年,光大理財核心高管團隊經歷了一輪全面換血,董事長、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崗位均出現人事變動,且關鍵崗位出現長期空缺。

2024年4月,光大理財首任總經理潘東到齡退休,該職位自此進入長達19個月的空缺期,直至2025年1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覈准武興鋒的總經理任職資格,這一核心崗位才正式補位。

2025年3月,王景春正式就任光大理財董事長,而前任董事長任鋒已於2024年7月調任光大金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長崗位也出現了長達8個月的空缺。

核心經營層之外,光大理財的中層管理團隊也出現了持續的人員流動。2025年4月,分管投研業務的副總經理酈明調回光大銀行總行,出任金融市場部副總經理;2026年3月,分管產品管理與市場銷售的副總經理李永鋒迴歸光大銀行總行,出任私人銀行部副總經理;此外,公司紀委書記崗位也因人員調回總行出現空缺,暫由其他高管代管。

與治理結構波動相伴的,是母行代銷渠道持續暴露的合規短板。2025-2026年,光大銀行多家分支機構因理財及代銷業務違規,接連收到監管罰單與法院敗訴判決,形成了與光大理財產品端風險的共振。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方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5年9月,光大銀行鹽城分行因“理財投資非標業務管理不到位、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兩項違規行爲,被監管部門處以100萬元罰款,5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併合計罰款26萬元。

2025年10月,光大銀行寧波分行因“代理銷售業務管理不規範”等違規行爲,被寧波監管局罰款171萬元,多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警告與罰款處罰;2025年2月,光大銀行上海分行因“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50萬元,2名理財經理因違規行爲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除了監管罰單,多起投資者訴訟案件更是將光大銀行代銷業務的合規漏洞暴露無遺。2026年2月,多家媒體報道顯示,上海金融法院於近期作出終審判決,光大銀行上海分行市東支行因在代銷高風險信託產品過程中,未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義務,在未覈實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向投資者推介R4級高風險信託產品,且未充分披露產品對應的煤炭行業波動風險,導致投資者300萬元本金虧損136萬餘元,最終法院判決光大銀行對投資者的本金損失承擔20%的賠償責任,賠付金額約27.2萬元。

而在此前的2025年末,光大銀行錦州分行相關理財糾紛案也作出二審終審判決,該行理財經理在向投資者推介代銷基金產品時,違規作出“保本保息、年化6%”的承諾,未充分披露產品風險,甚至直接操作投資者手機銀行完成交易,導致投資者600萬元投資最終出現本金虧損,法院最終判決光大銀行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作爲國內銀行理財行業的先行者,光大理財在過去六年實現了從0到近2萬億的規模跨越,但在規模衝刺的關鍵節點,光大理財也同步暴露了業績分化、產品風控漏洞、治理結構波動、合規管理短板等問題。

當前,光大理財新任核心高管團隊已經到位,如何快速穩定經營層與投研團隊,構建與規模相匹配的投研體系與風控能力,補齊母行代銷渠道的合規短板,重新修復投資者信任,將是這家頭部理財子公司下一階段必須解決的核心課題。(本文首發證券之星,作者|趙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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