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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披違規到業績預虧,ST東尼風波不斷,擬2.63億轉讓“利潤奶牛”股權

證券之星2026年2月26日 05:57

證券之星 李若菡

近日,ST東尼(東尼電子,603595.SH)發佈公告稱,公司擬轉讓其控股子公司東尼新能源合計31.698%股權,以迅速回籠資金和優化資產結構。

證券之星注意到,受半導體業務銷售額大幅下滑、虧損擴大的影響,公司去年歸母淨利潤同比由盈轉虧。而東尼新能源作爲公司的核心盈利主體,正處於業績增長階段,ST東尼卻選擇將其出表,此舉令人費解。

業績層面之外,公司還因重大合同進展披露不及時,以及2022年年報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導致股票被實施ST,公司及高管合計被處以千萬元罰款。

喪失盈利子公司控制權

公告顯示,ST東尼擬以2.3億元的價格將其持有的東尼新能源21.698%股權轉讓給湖州東利和湖州人才基金二期;10%股權轉讓給東尼新能源核心管理團隊新設的員工持股平臺用以股權激勵,交易對價爲3335.67萬元。

本次評估基準日爲2025年11月30日,東尼新能源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爲10.6 億元,較淨資產賬面價值增值7.26億元,增值率達217.78%。交易同時設置業績承諾:ST東尼實控人等方承諾,東尼新能源2026年-2028年三年累計實現淨利潤不低於2.4億元。

接盤方湖州東利爲東尼新能源的原股東,且湖州東利、湖州人才基金二期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均爲國有企業湖州市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雙方構成一致行動人。交易完成後,湖州東利及湖州人才基金二期對東尼新能源合計持股56.7%;ST東尼持股比例由65%降至33.3%,不再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證券之星注意到,此次ST東尼股權轉讓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核心盈利貢獻主體之一。

據瞭解,東尼新能源主要負責公司新能源業務,核心產品爲柔性線路板FPCA和集成母排CCS,產品廣泛應用於新能源汽車以及各類電化學儲能系統和高端電動工具的動力電池包中。

財務數據顯示,2024年、2025年1-11月,東尼新能源營業收入分別爲4.06億元、5.85億元;淨利潤分別爲1738.95萬元、5488.61萬元,業績呈增長態勢。以2024年業績爲參考,東尼新能源是ST東尼的核心利潤來源。按持股比例計算,其貢獻的淨利潤占上市公司歸母淨利潤的比例高達98%。

ST東尼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不僅有助於上市公司聚焦主業、迅速回籠資金,實現核心業務的可持續發展,而且有助於標的公司獲得國資股東支持,實現柔性線路板業務的快速發展。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高溢價轉讓短期內可爲上市公司帶來投資收益,但隨着東尼新能源的出表,公司來自這家“利潤奶牛”的淨利潤將大幅變少。

半導體業務持續虧損拖累淨利

ST東尼專注於超微細合金線材、金屬基複合材料以及其他新材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產品廣泛應用於消費電子、醫療、太陽能光伏、新能源汽車以及半導體新材料等五大領域。

2025年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歸母淨利潤虧損金額爲4500萬元-6500萬元,同比由盈轉虧;扣非淨利潤虧損區間爲5300萬元-7300萬元,同比虧損收窄。

公司解釋稱,公司虧損主要系半導體業務2025年度銷售額大幅減少、虧損較大。同時,本期政府補助等非經營性損益較上年同期大幅減少,對歸母淨利潤造成影響。

證券之星注意到,ST東尼的半導體業務已連續多年業績表現不佳。

2023年,半導體業務因檢測設備更換等問題,子公司東尼半導體碳化硅重大合同交付計劃未能完成,疊加量產初期良率低、生產成本高,公司對相關存貨和固定資產計提減值5.86億元。受該業務拖累,公司當年虧損高達6億元。

隨後在2024年,半導體業務主要進行高規格6英寸和8英寸襯底的研發驗證工作,小規模生產供貨,導致營收下降,爲7081.52萬元,同比下滑45.28%。而在新工藝參數調試過程中,雖加嚴成本管控,虧損收窄,但毛利情況仍不理想,爲-28.34%。

2025年以來,公司的半導體業務並未有所改善,其在上半年未實現大規模生產供貨,營收大幅下降,且生產成本維持高位,業務毛利表現不佳。半年報顯示,子公司東尼半導體實現營收166.46萬元,同比跌超九成;淨利潤爲-1.09億元,持續虧損。

在半導體業務盈利能力不佳的背景下,ST東尼選擇出售盈利子公司部分股權,保留虧損業務板塊,這一邏輯令人費解。

虧損之際,公司現金流表現亦不容樂觀。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9億元,同比下滑72.19%,主要系供應商款項支付增加,導致現金流出增加。

因信披違規領千萬元罰單

業績層面之外,ST東尼還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受到監管處罰。

隨後在11月12日,ST東尼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兩項違規行爲,分別爲重大合同進展披露不及時,以及2022年、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證券之星注意到,此次處罰所涉的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時事項,與公司半導體業務相關。

公司控股子公司東尼半導體與廣東天域簽訂6.75億元碳化硅襯底採購合同,約定當年5月至12月交付13.5萬片產品,合同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51.84%。合同執行期間,東尼半導體每月實際交付均未達標,截至2023 年10月末僅完成6.74%,已可預見無法按期完成,但公司遲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該事項。

ST東尼通過少確認研發費用和營業成本、少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跌價準備等手段,2022年及2023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3877.59萬元、7227.79萬元,合計逾1.1億元,佔當期披露金額絕對值的38.63%、70.95%。

針對上述違規行爲,浙江證監局對ST東尼處以7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沈新芳、時任董事會祕書翁鑫怡等6名責任人合計處以870萬元罰款,罰款合計金額達157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當日,公司董祕翁鑫怡即宣告辭任,其原定任期應至2027年9月18日。

實際上,公司此前已因相關違規事項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2025年10月29日,ST東尼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於10月31日起正式被“戴帽”,A股證券簡稱由“東尼電子”變更爲“ST東尼”。(本文首發證券之星,作者|李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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