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志恆、範城愷(羅志恆系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當地時間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結果作出裁定,認定特朗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關稅的行爲是違法的,意味着其推出的“對等關稅”、“芬太尼關稅”等核心關稅政策將不再具備法律效力。面對這一裁決,特朗普政府立即宣佈援引《1974年貿易法》對全球商品加徵10%關稅(此後又威脅提高至15%),同時啓動新一輪301和232貿易調查。
如何看待本次最高法院的裁決?特朗普政府後續還將採取哪些應對舉措?該事件最終會對美國關稅水平、財政收入和經濟表現產生怎樣的影響?美國對華關稅稅率到底還有多少、是否會出現明顯下調?本文將圍繞上述問題展開分析。
一、本次裁決有何具體背景?主要影響哪些關稅政策?
2025年1月特朗普重返白宮後,爲規避國會常規立法程序,其直接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頒佈總統行政令,推出一系列關稅政策。
特朗普政府基於IEEPA已經推出的關稅主要分爲兩類:一是“芬太尼關稅”,2025年2-3月,特朗普以芬太尼等非法毒品流入美國構成“國家緊急狀態”爲由,對加拿大、墨西哥徵收25%關稅,對中國徵收10%關稅(詳見《特朗普打響“加徵關稅2.0”第一槍:原因、影響、推演及應對》);二是“對等關稅”,2025年4月2日特朗普宣佈對美國大部分貿易伙伴實施“對等關稅”,設置10%基準稅率,對數十個國家加徵更高稅率,最高達50%。其中,美國最初宣佈對中國加徵的“對等關稅”爲34%,最高時曾達到125%,此後經過談判自2025年5月以後實際僅保留10%。特朗普稱美國長期面臨的貿易逆差對國家安全和經濟構成“異常和非凡威脅”。
IEEPA關稅落地後,迅速遭遇廣泛法律質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受理的相關訴訟已超千起,原告涵蓋美國進口企業及多個州政府。2025年5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率先裁定相關行政令缺乏法律依據並頒佈暫停令;8月29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以7:4的結果維持下級法院裁決,但允許相關關稅在上訴期間繼續執行;11月5日,最高法院就相關案件展開口頭辯論,多數大法官對總統關稅權力過寬問題提出質疑,強調關稅徵收的立法權應由國會行使。
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結果作出裁定,認定特朗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關稅的行爲缺乏明確法律授權。儘管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比例爲6:3,即保守派法官佔多數,但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在內的三名保守派法官“倒戈”,認定特朗普行使的關稅權力違法。判決書中明確指出,IEEPA賦予總統的一系列權力中,不包括徵收關稅的權力。
本次裁決的主要意義在於,否定了特朗普政府基於IEEPA條款推出的“芬太尼關稅”、“對等關稅”等核心關稅政策的法律基礎。理論上,這兩類關稅政策將立即失效。這兩類關稅是特朗普第二任期推出的核心關稅政策,覆蓋美國大部分貿易伙伴,尤其涉及對中國、加拿大、墨西哥等主要貿易伙伴的特定關稅政策。
但也需要指出的是,本次裁決存在侷限性。一方面,裁決僅針對依據IEEPA徵收的關稅,並未否定總統在其他法定框架下的關稅權力。換言之,特朗普政府已經實施的“232 關稅”、“301關稅”等核心關稅政策仍繼續有效。232關稅依據《1962 年貿易擴展法》,以所謂“國家安全”爲理由,對特定行業及商品加徵關稅、不分國別,目前覆蓋鋼鐵、鋁、汽車、重型卡車等商品;301關稅依據《1974 年貿易法》,針對所謂“不公平貿易行爲”,以國別爲劃分來徵收,對華覆蓋範圍較廣,包括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組件、半導體、鋼鋁製品等超 3700 億美元商品,基礎稅率在25%至100%不等。另一方面,本次裁決並未就已徵收的 IEEPA 關稅退稅問題作出明確說明,未界定退稅的具體標準和流程。這一模糊性也爲後續企業索賠、司法訴訟埋下了隱患。
二、特朗普如何應對?未來還將採取哪些行動?
最高法院的裁決雖對特朗普政府的關稅權力形成一定限制,但並未改變其貿易保護的核心思路。爲儘量維持原有關稅水平,特朗普政府已經宣佈並且後續仍可能進一步實施一系列應對舉措。
其一,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加徵全球關稅,短期填補政策空缺。2026年2月20日裁決公佈當日,特朗普便宣佈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在現有關稅基礎上對全球進口商品額外加徵10%關稅。2月21日,其又在社交平臺表示,計劃將該稅率提高至15%。與IEEPA關稅類似,依據第122條加徵關稅可繞過國會快速落地,但受更嚴格的法律約束:法定稅率上限爲15%,有效期最長150天,除非國會立法延期。該舉措僅能在短期內填補IEEPA關稅失效後的政策空缺,屬於過渡性安排,其力度和持續性均不及IEEPA關稅。此外,由於《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長期未被使用,不排除“122關稅”再度面臨司法爭議。
其二,啓動新一輪301和232調查,打造長期可持續的關稅工具。本次裁決後,特朗普政府同時宣佈啓動新一輪232和301調查,並明確表示調查結果將取代第122條的臨時關稅,同時特朗普還提及考慮對進口汽車加徵15%-30%關稅。相較於IEEPA關稅,301和232調查程序耗時更長,需經過啓動通知、公衆評論期、聽證、結論公告等多個環節,完整週期短則半年,長則超一年。但這兩項工具法律可持續性更強,無稅率上限約束,後續被司法推翻的概率較低。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表示,結合後續升級的第232和301關稅,2026年美國關稅收入總量將基本保持不變。
其三,尋求國會立法授權,進一步擴大總統關稅調整權。本次最高法院裁決書明確提出,總統行使加徵關稅這類重大權力,必須具備“明確的國會授權”。基於此,特朗普政府或推動國會通過新的貿易授權法案,賦予總統更廣泛的關稅調整權。目前共和黨在國會兩院佔據優勢,這一路徑具備一定的操作可能性。但是也要看到,伴隨2026年底美國中期選舉臨近,特朗普大規模加徵關稅不僅有推高通脹的風險,也將直接衝擊關鍵搖擺州的農業及製造業利益,政治成本較高。特朗普通過立法授權的激進舉措容易引發選民不滿,可能並非其優先選項。
其四,重新談判雙邊貿易協定,化解原有協議效力爭議。此前特朗普政府曾以IEEPA關稅爲談判籌碼,與部分國家達成新的雙邊貿易協定。最高法院裁決後,這些協議的法律效力存疑,特朗普政府大概率將與相關國家重新開展談判,部分雙邊貿易協定的內容和落地節奏可能出現變數。
三、對美國的影響:有效關稅可能小幅下降,退稅力度存疑,美國經濟、通脹與美聯儲政策路徑基本不變
(一)有效關稅水平或階段性小幅下降,整體降幅有限
IEEPA關稅在美國總體關稅體系中佔比過半,對有效關稅稅率貢獻較大。據賓夕法尼亞大學預算模型數據,截至2026年1月,IEEPA關稅體量佔美國關稅總額的52%。美國稅務基金會估算,截至2026年2月,美國理論關稅水平爲13.5%,其中IEEPA關稅貢獻7.1個百分點;考慮關稅對貿易需求和結構的影響後,美國有效關稅水平爲10.5%,IEEPA關稅貢獻5.6個百分點。
但由於特朗普政府快速推出的第122條關稅替代方案,以及後續擬通過301、232調查填補政策缺口,美國實際有效關稅稅率僅可能出現階段性小幅下降。最終稅率水平及實際影響,將取決於新一輪貿易調查的結果。

(二)相關退稅問題存多重不確定性,實際退稅規模或大幅打折
IEEPA關稅實施時間較早,實施以來產生的關稅收入佔比較高。基於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數據,我們測算,2025財年以來(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美國累計徵收關稅超2200億美元,其中IEEPA關稅超1700億美元,佔比達78%。這也意味着,若全額退稅,將抹去特朗普第二任期內約四分之三的新增關稅收入。
但企業實際獲得的退稅規模大概率會大幅打折,核心原因在於退稅環節存在多重不確定性。一是退稅門檻較高,美國進口商需在貨物清關後180天內,於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退稅,部分企業如果不願承擔訴訟成本或超出訴訟期限,將無法獲得退稅;二是最高法院未就已徵收IEEPA關稅的退稅規則、主體作出明確說明;三是部分稅負已轉嫁至下游企業或消費者,退稅主體認定可能存在爭議。上述問題或引發新一輪訴訟潮,且訴訟週期可能長達數年。

(三)經濟增長仍受關稅拖累,通脹難現明顯回落,美聯儲降息路徑保持不變
經濟層面,美國稅務基金會預計,即便剔除IEEPA關稅,特朗普政府基於232條款加徵的特定商品關稅,仍將長期拖累美國GDP增長0.2個百分點。而特朗普政府後續的關稅應對舉措,將使美國整體關稅水平維持高位,對經濟的壓制作用仍將持續。
通脹層面,儘管部分進口商可能獲得退稅,但受未來關稅政策不確定性影響,企業大概率不會通過降價將退稅紅利讓渡給消費者。美聯儲2026年2月公佈的研究顯示,2025年前11個月,美國關稅成本的近90%由本土企業和消費者承擔。2026年1月美國核心CPI環比0.3%、同比2.5%,仍高於美聯儲2%的通脹目標,通脹回落節奏偏緩。
美聯儲政策層面,結合當前美國就業和通脹形勢,以及美聯儲主席換屆的影響,美聯儲降息節奏和空間基本未發生變化,預計2026年6月新主席沃什上任後,美聯儲將推動下一次降息,全年降息約2次,年末政策利率將降至3%左右(參考報告《美聯儲新主席沃什將如何“掌舵”?能否保持獨立?》)。
四、對中國的影響:對華平均關稅稅率可能暫時下調5個百分點,貿易博弈仍呈長期拉鋸態勢
本次裁決直接導致美國對華“芬太尼關稅”(10%)、“對等關稅”(10%)失效,但特朗普政府隨即推出額外15%全球關稅,美國對華平均關稅稅率可能下降5個百分點,考慮到特朗普第一個任期加徵的關稅後,整體降幅不大。
美對華關稅稅率到底還有多少?從美國對華關稅的構成來看,特朗普第一任期內推出的四輪“301關稅”仍持續有效,截至2024年底,美國對華平均加權關稅稅率約10%;第二任期內,其基於IEEPA對中國推出34%“對等關稅”和20%“芬太尼關稅”。2025年10月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後,美方取消10%“芬太尼關稅”、保留10%,暫停24%“對等關稅”一年、保留10%,至此美國對華平均關稅稅率達到約30%(前期10%+“芬太尼關稅”10%+“對等關稅”10%)。(參考報告《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談成什麼?還剩什麼?未來如何?》。)綜上,本次裁決後,美方對華保留的10%芬太尼關稅和10%對等關稅失效,但可能基於122條款加徵15%全球關稅,繼而美國對華平均關稅稅率可能下降5個百分點,至25%左右。
往後看,特朗普政府啓動的新一輪301和232調查,仍可能對中美貿易形成影響。其中,301調查針對性強、法律基礎穩固,主要聚焦知識產權保護、產業補貼、市場準入等中方核心貿易領域;232調查目前已覆蓋鋼鐵、鋁,銅、藥品、半導體等領域,正處於調查中,特朗普還提及對進口汽車加徵關稅的可能性,若調查範圍進一步延伸至電池、光伏組件等產品,將對中國新能源產業鏈形成進一步衝擊。
總的來看,本次裁決後,美國對華仍保留較高水平關稅,高科技領域的封鎖打壓也未停止,中美貿易之間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尚未得到解決,未來的貿易談判和博弈將呈現長期、艱鉅、反覆的特徵。中美雙方在貿易博弈中的主動權,歸根結底取決於各自的經濟韌性、科技實力等核心籌碼。對於中國而言,唯有持續夯實自身經濟基礎、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在複雜的國際變局中保持戰略定力,纔能有效降低外部不確定性的影響,在中美貿易長期拉鋸中掌握主動。
風險提示:美國關稅政策變化超預期、國際經濟政治局勢變化超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