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吾財訊 | 12月2日,據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網站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員會、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本市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公共充(換)電設施應當滿足《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安全要求》(GB 44263)、《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安全要求》(GB 39752)等國標要求,鼓勵投建企業選用高品質、高可靠性的充(換)電設施,如帶有CNAS或CMA標識的型式試驗報告或經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產品檢測報告和標準符合性證明的產品。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要求,2026年8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新建或更新的公共充(換)電設施均須採用通過充電樁產品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的產品,鼓勵投建企業提前使用具備CCC認證的充(換)電設施。此外,公共充(換)電場站運營企業應當定期對充(換)電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建立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檔案,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