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宏斌系汇丰银行大中华区前首席经济学家、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田野企业家”构成了中国最庞大的创业群体,正是他们与城镇企业家一道,铸就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
提及企业家,人们往往聚焦于写字楼里的创业者、工厂中的实业家,脑海中浮现的是资本运作、技术革新与市场开拓的图景。但鲜有人意识到,在中国广袤的田野上,数亿农民早已用行动诠释着企业家的核心特质——承担风险、独立决策、追逐市场价值。他们没有固定薪酬的庇护,收入源于土地产出与投入成本的差额;他们需精准预判市场风云,在品种选择、种植规模上做出关乎收益的关键决策。这群被忽视的“田野企业家”,构成了中国最庞大的创业群体,正是他们与城镇企业家一道,铸就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善待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企业家,守护其合法权益,方能持续激活社会创新活力,走好民富国强之路。
农民的盈利模式,本质是企业家式的风险收益对称机制。
与企业经营者“营收减成本得利润”的逻辑一致,中国农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长期租约从国家获得土地使用权,其收入完全取决于耕种总收入与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投入成本的差额。这种收入模式天然带有不确定性:风调雨顺之年可能获得可观盈余,遭遇旱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则可能颗粒无收;即便收成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也可能让辛勤劳作付诸东流。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9万亿斤,实现“二十一连丰”,但同年部分主产区玉米、小麦收购价同比下跌3%-5%,叠加化肥价格上涨约8%,导致不少种粮农户净利润同比下滑。以河南种粮大户李建军为例,他承包的500亩耕地在2024年虽亩产达1200斤,但因小麦收购价从每斤1.58元降至1.52元,且化肥、农机燃油成本增加,最终净利润仅18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这种“收益与风险直接挂钩”的生存状态,与开厂办企业的企业家面临市场波动、经营亏损的风险别无二致,正是企业家精神中“风险承担”特质的生动体现。
农民的生产决策,彰显着企业家式的市场预判与战略眼光。
农业生产的周期特性,决定了农民的决策必须具备前瞻性——从播种到收获往往需要数月甚至半年以上,种什么品种、种多少规模,本质上是对未来市场供需与价格走势的预判,这与企业家在产品研发、产能布局前的市场调研逻辑完全相通。近年来,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这种决策的专业性与风险性愈发凸显。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中,特色果蔬、优质粮油等市场化品种占比已达41%,较十年前提升23个百分点,这背后是亿万农民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敏锐捕捉。山东寿光菜农王秀芝的经历颇具代表性:2023年她通过分析电商平台销售数据、关注餐饮行业复苏趋势,预判高品质番茄市场需求将上涨,果断将20亩菜地中的15亩改种口感型樱桃番茄,并引入无土栽培技术提升品质。
2024年夏季,其种植的樱桃番茄因口感佳、安全性高,通过直播带货实现每斤12元的售价,是普通番茄的3倍,亩均净利润达2.8万元,远超传统种植收益。反之,部分农户因盲目跟风种植,缺乏对市场的精准预判,曾出现“蒜你狠”“姜你军”之后的价格暴跌,导致大面积亏损。这种“决策决定收益、预判关乎成败”的市场博弈,正是企业家“创新决策”核心特质的真实写照。
数亿农民构成的“田野企业家”群体,是中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石。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共有农业经营主体2.07亿户,其中承包经营农户1.98亿户,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
这意味着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庞大的“企业家群体”——近2亿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每天都在进行着风险决策与市场博弈。他们的辛勤付出不仅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更通过市场化探索激活了农村经济活力。
近年来,农村电商的崛起让更多农民企业家突破地域限制,将特色农产品推向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6800亿元,同比增长15.3%。云南普洱茶农张国华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牵头成立茶叶种植合作社,带领200多户茶农改良品种、提升工艺,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将普洱茶销往东南亚、欧洲市场,2024年合作社销售额达8000万元,带动社员户均增收3.2万元。
从种粮大户到特色种植创业者,从合作社带头人到农村电商主播,这些农民企业家以接地气的创新实践,推动着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了持久的底层动力。
回望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城镇企业家的技术革新、模式创新与农民企业家的市场探索、辛勤耕耘,共同构成了经济发展的“双轮驱动”。农民作为最庞大的企业家群体,其权益保障与发展空间,直接关系到社会创新活力的激发与共同富裕的实现。
当前,部分农民仍面临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不完善、农业保险覆盖面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田野企业家”的创业热情与发展潜力。善待企业家,就必须打破“企业家=城镇创业者”的认知偏见,将农民企业家纳入权益保护体系: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保障农民土地经营收益;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农业保险政策,降低市场与自然风险;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破解融资瓶颈。唯有让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企业家感受到制度的温度、权益的保障,才能充分释放其创新活力与创业热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农民亦是企业家,这不仅是对中国数亿农业经营者的价值认可,更是对企业家精神本质的深刻洞察——敢于承担风险、善于市场决策、勇于追求价值,无论身处城市写字楼还是乡村田野,这种精神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守护好每一位企业家的权益,激发每一个创业主体的活力,方能持续书写民富国强的时代篇章,让改革开放的奇迹在新征程上不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