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中持续扮演关键角色。202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政策突破不仅重构了企业的融资路径,更对区域金融整合具有里程碑意义。
投融网(www.ipo.hk)合伙人、香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胡清华先生,从政策背景、战略价值、未来前景及价值重构四维度进行系统性分析,揭示其对大湾区建设和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改革的推动作用。
此项政策出台于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转折点。2025年上半年,香港IPO市场募资总额达104亿美元,跃居全球第四,宁德时代、恒瑞医药等龙头企业纷纷赴港上市,形成“A+H”上市热潮。与此同时,内地监管部门发现部分市值较低企业(50亿-80亿元区间)也在7月集中公告赴港计划,引发对“盲目跟风”的担忧。在此背景下,中央通过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推出突破性政策,旨在为大湾区企业开辟多元化融资通道,同时引导资本流向硬科技领域。
1.1政策核心包含三个关键要点:
适用对象:限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且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覆盖约120家港股公司,重点惠及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能源等硬科技企业。实施机制:企业可选择发行A股股票或存托凭证(DR)登陆深交所,初期可能以存托凭证为主要形式,降低跨境结算与股权结构合规难度。
政策协同:与广东“十四五”规划目标相衔接,计划到2025年新增200家上市科技企业,并通过前海合作区试点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等跨境金融工具强化支持
1.2大湾区企业“双重上市”核心条件与优势(表)
政策维度 | 具体要求 | 企业受益点 |
企业资质 | 注册地在大湾区、已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 降低二次上市合规成本 |
行业导向 | 优先支持生物科技、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 | 享受深交所“科企专线”审核便利 |
资本流动 | 适用前海跨境金融试点(QFLP/QDIE) | 优化再融资资金跨境调拨效率 |
政策目标 | 2025年前新增200家科技型上市企业 | 对接政府引导基金与上市补贴 |
2.1将重构企业融资模式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面临资本市场的二元困境:赴港上市可对接国际资本但面临流动性不足和估值折价;选择A股虽获更高估值,却与国际市场存在隔阂。这一矛盾导致企业真实价值被系统性低估。双上市机制通过制度性突破为企业创造“两栖优势”:
估值优化:企业可同步利用香港的国际定价能力(吸引贝莱德、淡马锡等长期资本)和深交所的流动性溢价(A股日均换手率通常为港股3-5倍),缩小A/H价差。典型案例宁德时代H股较A股溢价超30%,预示套利空间收窄趋势。
融资灵活性:未盈利科技企业(如符合港交所18C章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在研发关键期可通过港股融资,待技术商业化后回归深交所获取更高估值,形成“港股哺育创新、A股兑现价值”的全周期融资链。投融网(www.ipo.hk)联合国内外投资机构,筛选硬科技企业,为企业上市前提供投融资和战略规划服务。
2.2加速区域金融一体化
政策将大湾区从“地理概念”升级为“金融协同实体”,推动三地规则衔接:
制度对接:深圳前海试点“深港私募通”,允许境内投资者通过QDIE机制配置港股资产,同时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企业汇兑成本。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将与港交所“科企专线”联动,构建技术跨境定价体系。
要素流通:政策配套“港澳台船员社保便利化”、“科研设备跨境免税”等措施,形成“金融+人才+技术”协同网络。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将差异化分工:前海聚焦风投创投集聚(管理规模3623亿元),河套深港园区侧重技术转化,南沙探索数据跨境流动。
2.3探索资本市场国际化新范式
双上市机制是国家金融安全框架下的主动开放试验,其战略纵深体现在:
规则输出:允许企业保留VIE架构、同股不同权等符合国际惯例的治理模式,吸引红筹企业回归。同时推动ESG披露、独立董事任期限制(新规要求港交所独董任期≤9年)等标准向A股渗透,倒逼公司治理国际化。
风险可控:以区域试点(大湾区)和主体限定(境内注册企业)构建“监管沙盒”,避免全面开放带来的资本波动。配套措施包括强化穿透式监管、建立AH股价联动监测机制。
3.1制度突破的递进式深化
政策将分阶段扩容,形成“大湾区试点-全国推广”路径:
短期(2025-2026):聚焦“增量突破”。首批试点或从市值超200亿、行业属半导体/新能源的港股公司(如中芯国际、蔚来汽车)切入。深圳前海已预留绿色通道,上市审批周期压缩30%。
中期(2027-2030):实现“存量覆盖”。拓展至符合新质生产力方向的120家大湾区港股企业,同步放宽外汇管理,试点股息直汇、再融资资金跨境池化。
长期(2030后):推动“规则统合”。在会计审计、ESG披露、独董制度等领域形成大湾区统一标准,为国际板建设积累经验。
3.2区域协作的生态化演进
深港交易所竞合关系将向“功能互补”重构:
港交所定位:发挥国际化优势,专注吸引国际资本和对接ESG标准。2025年5月新推“科企专线”允许生物企业保密交表,保护核心技术。
深交所定位:依托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技术定价枢纽和耐心资本池。配套措施包括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型企业信贷等创新工具。
前海协同平台:建设风投创投集聚区,联动香港私募基金,构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生态。政府引导基金将实施差异化考核,允许更高风险容忍度。
3.3产业与资本的战略耦合
政策最终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培育,需破解两大关键命题:
资本选择:企业需从“融资导向”转向“股东质量导向”。优质产业资本(如深创投、时代伯乐)可提供研发攻坚期多轮注资、管理赋能及上市后市值管理,避免沦为“估值套利工具”。
政策适配:广东省已部署28条资本市场改革措施,重点包括:将国企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考核;争取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数据库。这些举措与双上市机制结合,将加速实现“2025年新增200家上市科技企业”目标。
允许大湾区港股企业在深交所上市,远非简单的上市渠道扩容,而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开放与安全”平衡路径的重要探索。其价值体现在三重维度:
4.1企业维度:破解“估值困境”与“融资断层”,尤其为硬科技企业提供匹配创新周期的资本支持。企业需构建动态资本策略——早期通过港股18C机制吸引国际长期资本,成熟期回归深交所获取流动性溢价,同时利用前海跨境金融工具优化资金配置。
4.2区域维度:推动深港从“IPO争夺”转向“功能互补”。香港发挥国际定价与ESG标准优势,深圳提供技术定价与耐心资本,前海则通过风投创投集聚(管理规模3623亿元)衔接两地,形成“香港筹资、深圳转化、前海培育”的闭环。
4.3国际维度:为大湾区赋予“金融改革试验场”的历史使命。通过差异化探索(如VIE架构过渡期安排、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积累风险可控的开放经验,最终服务人民币国际化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
政策落地成效将取决于监管协同的精细化程度。当务之急是建立“深港双上市联合委员会”,在独董任期、ESG披露、外汇便利等方面推出首套大湾区通用规则,使制度红利真正转化为企业竞争力与投资者回报。唯有如此,方能在全球资本市场治理新秩序中确立“中国标准”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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