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1日,保山金融監管分局關於張玉發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公告內容如下:
保山金融監管分局關於張玉發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保金復〔2026〕6號
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公司:
《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公司關於張玉發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申保雲〔2026〕1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張玉發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保山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