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0日,北京金融金融監管局關於李化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裁任職資格的批覆。
公告內容如下:
北京金融金融監管局關於李化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裁任職資格的批覆
京金復〔2026〕142號
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關於申請覈准李化同志擬任副總裁任職資格的請示》(北銀金租發〔2026〕5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李化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裁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北京金融金融監管局
202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