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財訊 |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印發《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其中提到,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居民個人使用貸款經辦機構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不含信用卡業務)中實際用於消費,且貸款經辦機構可通過貸款發放賬戶等識別借款人相關消費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貼息範圍包括單筆5萬元以下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遊、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消費。對於單筆5萬元以上的消費,以5萬元消費額度爲上限進行貼息。政策到期後,可視實施效果研究延長政策期限、擴大支持範圍。
貼息標準:年貼息比例爲1個百分點,且最高不超過貸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貸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應利率自律約定。政策執行期內,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的全部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爲3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30萬元),其中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單筆5萬元以下的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爲1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