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財訊 | 財政部等九部門印發《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於經辦銀行向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本金對經營主體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年貼息比例爲1個百分點,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單戶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萬元。相關貸款包括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的固定資產貸款以及用於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流動資金貸款。同一筆貸款不得重複享受中央財政其他貼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財政相關貼息政策的,此次貼息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貼息後的實際利率水平。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貸款可享受貼息政策:一是由經辦銀行向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遊、體育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二是在《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公開發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貸款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髮放至經營主體。三是貸款資金合規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其中:餐飲住宿、托育、家政、文化娛樂、體育領域對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行業類別;旅遊、健康領域對應《國家旅遊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和《健康產業統計分類(2019)》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不帶*的行業類別;養老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需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養老產業貸款統計標準。經營主體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以營利爲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民辦非企業法人的養老服務機構同等享受貸款貼息政策。四是政策到期後,可視實施效果研究延長政策期限、擴大支持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