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財訊 | 據大灣區之聲微博,香港特區政府今日(30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十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降低發電廠在2030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限額,提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據瞭解,《第十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香港《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佈,把電力行業於2030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降低至2302噸、8350噸和317噸,與現有《第九份技術備忘錄》內所載列的2026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分別進一步收緊19%、25%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