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
金色財經報道,5月22日,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外匯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總體要求是經過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締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以下簡稱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實現“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標。 一是整治對象包括非法跨境經營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的境外機構、協助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的境內關聯或合作主體、招攬境內投資者的非法中介、違法違規發佈信息的互聯網平臺及網絡自媒體等。 二是取締非法跨境經營活動的措施爲禁止境外機構在境內開展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相關營銷招攬活動、提供相關開戶、處理交易指令、資金劃轉等交易服務。 三是清理非法存量業務的措施爲設置2年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期內,禁止境外機構爲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買入交易、轉入資金等服務,只允許單向賣出交易並轉出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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