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廳正式將特定外國發行穩定幣認定爲電子支付手段
金色財經報道,日本金融廳於 5 月 19 日公佈修訂後的《電子支付手段等交易業者相關內閣府令》,明確將基於與日本製度具同等性的外國法律所設立的信託受益權納入日本《資金結算法》下的電子支付手段範圍,爲特定外國發行的信託型穩定幣在日本境內合規流通提供法律依據。新規將於 2026 年 6 月 1 日施行,並同時明確相關外國信託受益權不視爲《金融商品交易法》項下的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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