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9日,吉林金融監管局覈准景曉北京安鵬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公告內容如下:
吉林金融監管局關於景曉北京安鵬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任職資格的批覆
吉金復〔2026〕32號
北京安鵬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安鵬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景曉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安鵬經紀字〔2025〕26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景曉北京安鵬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
吉林金融監管局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