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吾財訊 | 央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內容如下:(一)總則。一是規定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的定義及工作原則。二是明確建立由支付結算部門牽頭,科技、反洗錢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分類評級工作機制。(二)評級指標及方法。一是明確評級指標、評級方法和加減分項內容。二是規定支付機構分類評級每年進行一次,中國人民銀行於每次分類評級工作開展前明確評級計分標準。(三)評級結果及運用。一是明確5 類11 項評級結果的對應評分區間以及 E 類特殊情形認定標準。二是明確各類評級結果對應的經營狀況和風險程度衡量標準,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採取的對應監管措施。三是明確評級結果僅限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監管使用,原則上不對外披露。(四)組織實施。一是明確評級對象爲設立滿一年的支付機構。二是明確支付機構自評、分支機構初評、總行復評、通知評級結果的工作程序及具體要求。(五)附則。規定解釋權、施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