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融監管分局對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4月10日,常州金融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主要違法違規行爲:貸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25萬元。錢斌(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客戶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貸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警告。翟鑫瑜(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客戶經理)主要違法違規行爲:貸款“三查”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警告。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行爲: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35萬元。王晶(時任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行長)主要違法違規行爲: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常金罰決字〔2026〕7號 | 貸款“三查”不到位 | 罰款25萬元 |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
2 | 錢斌(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客戶經理) | 常金罰決字〔2026〕9號 | 警告 |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 |
3 | 翟鑫瑜(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客戶經理) | 常金罰決字〔2026〕10號 | 警告 |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 |
4 | 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常金罰決字〔2026〕8號 |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 | 罰款35萬元 |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
5 | 王晶(時任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行長) | 常金罰決字〔2026〕11號 | 警告 | 常州金融監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