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覈准陳思穎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任職資格
2026年07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覈准陳思穎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關於陳思穎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晉金管復〔2026〕122號
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關於任命高管人員的請示》(樂邦保險〔2026〕1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陳思穎山西樂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
2026-07-31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