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辛悅江蘇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
2026年06月08日,泰州金融監管分局覈准辛悅江蘇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泰州金融監管分局關於辛悅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泰金監復〔2026〕40號
江蘇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辛悅同志職工董事任職資格的請示》(泰商銀髮〔2026〕110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辛悅江蘇泰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向我分局報告。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泰州金融監管分局
2026-06-08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