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對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4月0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不到位,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肖好冰(時任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對上述行爲負有責任,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貸款“三查”不到位,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徐輯波(時任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對上述行爲負有責任,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 | 臨金罰決字〔2026〕5號 | 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 罰款30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 |
2 | 肖好冰 (時任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 臨金罰決字〔2026〕6號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 | |
3 | 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 | 臨金罰決字〔2026〕14號 | 貸款“三查”不到位 | 罰款30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 |
4 | 徐輯波(時任濰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 | 臨金罰決字〔2026〕15號 | 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臨沂監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