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覈准龍劍勇蘆溪農商銀行行長、董事
2026年03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覈准龍劍勇蘆溪農商銀行行長、董事。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關於龍劍勇蘆溪農商銀行行長、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萍金監復〔2026〕10號
江西蘆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龍劍勇同志擬任蘆溪農商銀行董事和行長職務的請示》(蘆農商行字〔2025〕55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龍劍勇蘆溪農商銀行行長、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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