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金融監管分局覈准盧春林廉江農商行董事長
2026年03月31日,湛江金融監管分局覈准盧春林廉江農商行董事長。
公告內容如下:
湛江金融監管分局關於盧春林廉江農商行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湛金監復〔2026〕26號
廉江農商行:
《廣東廉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盧春林同志任職資格審覈的請示》(廉農商銀報〔2026〕38號)及相關說明解釋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盧春林廉江農商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在到任後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湛江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湛江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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