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7日,上海金融監管局覈准許鶯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公告內容如下:
上海金融監管局關於許鶯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滬金復〔2026〕203號
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副總經理許鶯任職資格的請示》(滬汽集財〔2025〕18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許鶯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要求上述被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到任,並在到任後10日內向我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其任職資格失效。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被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上海金融監管局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