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廈門金融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製作並出示客戶告知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前未取得監管機構覈准的任職資格,並與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對責任人員李曉慶。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警告並罰款7.5萬元;對責任人員李曉慶警告並罰款5.5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未按規定製作並出示客戶告知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前未取得監管機構覈准的任職資格,與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 | 對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警告並罰款7.5萬元;對責任人員李曉慶警告並罰款5.5萬元。 | 廈門金融監管局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未按規定製作並出示客戶告知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前未取得監管機構覈准的任職資格,與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 | 對廈門海毓鍶汽車保險銷售有限公司警告並罰款7.5萬元;對責任人員李曉慶警告並罰款5.5萬元。 | 廈門金融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