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0日,湛江金融監管分局覈准廖海球吳川農商行董事。
公告內容如下:
湛江金融監管分局關於廖海球吳川農商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
湛金監復〔2026〕25號
吳川農商行:
《關於廣東吳川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廖海球同志執行董事任職資格審覈的請示》(吳農商銀報〔2026〕3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廖海球吳川農商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在到任後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湛江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湛江金融監管分局
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