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攜程旅行網運營主體進行行政約談。經調查覈實,該平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存在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和技術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及交易價格進行不合理限制的問題。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已於2025年9月4日依法向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本次約談旨在督促企業全面整改、規範運營,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障平臺內經營者合法權益。 會議要求,攜程旅行網要高度重視此次行政約談,嚴格按照時限完成整改。企業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合同條款修訂、調價工具優化等整改任務,並建立健全長效合規機制,加強內部監管和問責,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確保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鄭州市場監管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