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監管機構和央行就穩定幣監管問題發生衝突
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與韓國銀行就韓元掛鉤穩定幣的發行機構歸屬問題產生爭議。這場衝突導致政府推遲提交第二階段虛擬資產法案,國會原計劃於週三提交該法案。
據當地媒體週三報道,政界人士透露,金融安全委員會未能將相關法案提交國會國家政策委員會。此前,韓國民主黨曾將政府第二階段虛擬資產法案的提交截止日期定爲12月10日。該截止日期是12月1日政府與民主黨協商後確定的。
韓國央行要求銀行持有穩定幣發行方50%的股份
韓國正在考慮可能重塑穩定幣市場的新規則,提議只有持有至少 51% 股份的商業銀行組成的財團才能發行以韓元爲基礎的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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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yptopolitan (@CPOfficialtx) 2025年12月2日
韓國民主黨於6月提出《數字資產基本法》,旨在規範穩定幣。該黨議員建議由非銀行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商發行穩定幣,並由金融服務委員會作爲主要監管機構。
韓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和韓國央行尚未就韓元掛鉤穩定幣的發行主體達成一致意見。韓國央行認爲,穩定幣的發行應僅允許由財團負責。韓國儲備銀行也建議,銀行應持有韓元掛鉤穩定幣51%以上的股份。
金融服務委員會尚未批准由銀行牽頭的財團方案,但否決了51%的股權比例。一份金融服務委員會的提案副本顯示了其對各種結構優缺點的評估。
韓國政府機構認爲,一家或多家銀行持有穩定幣發行機構50%以上的股份,或許能夠緩解韓國央行對金融穩定的擔憂。韓國《銀行法》也禁止銀行持有非金融公司15%以上的股份,這有助於將金融與產業分離。
“諸如境外用戶准入、實名認證系統、衍生品以及金融與產業分離等問題,都與現有的制度規則息息相關。要構建一個可行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這些組成部分需要協同發展。”
-金成鎮,FSC虛擬資產部門負責人。
金融服務委員會(FSC)還認爲,經濟中的其他非銀行部門也應參與韓元掛鉤穩定幣的發行。該政府機構指出,在歐盟貨幣信息中心(MiCA)監管的15種穩定幣中,有14種是由非銀行機構發行的。
韓國央行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在穩定幣發行審批和監管機構的選擇上也存在分歧。韓國央行認爲,穩定幣的發行應由一個一致同意的機構批准。
該金融機構還要求獲得授權,可以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穩定幣發行機構進行檢查。金融服務委員會駁回了這一請求,認爲這可能賦予央行過大的權力。
韓國銀行試圖將發行人 defi爲金融機構。
政府法案准備工作的長期延誤可能導致議員們目前提出的其他立法提案優先得到討論。韓國民主黨原本計劃通過審查政府立法來推動第二階段虛擬資產法案的通過。
《朝鮮日報》報道,民主黨政治事務委員會的一位消息人士稱,目前很難縮小金融服務委員會和韓國銀行之間的差距。該消息人士還表示,如果政府未能提交相關法案,可能會導致討論過程曠日持久。
他認爲政府應該首先審查議員們提出的法案。民主黨議員安道傑、閔炳德和金賢正等人都提出了法案。國民力量黨議員金恩惠和金在燮等人也提出了法案。
韓國央行此前也曾建議將發行 defi爲金融機構。但由於李在明政府並未根據《資本市場法》將數字資產歸類爲金融投資產品,因此該提議面臨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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