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X違反網絡透明度規則對其處以1.2億歐元罰款
埃隆·馬斯克的社交媒體公司X(前身爲Twitter)被歐盟科技監管機構罰款1.2億歐元(約合1.4億美元)。歐盟聲稱該平臺違反了其在線內容規則。
歐盟稱,根據《數字服務法案》,X公司誤導用戶使用已驗證的藍色勾號,欺騙用戶賬戶的真實性,並向研究人員提供的數據訪問權限不足。這一指控源於兩年前對X公司遵守《數字服務法案》透明度規定的調查。
歐盟表示,《數字社會主義法案》與審查制度無關。
歐盟科技監管機構聲稱,用戶可能被誤導,以爲dent已得到驗證,而實際上任何人都可以付費獲得藍色勾號。該機構表示,已發現惡意行爲者濫用該系統的證據。
另一方面,這位在 2022 年以 440 億美元收購該平臺的億萬富翁表示,DSA 規則相當於審查言論,他認爲這是不可接受的。
針對馬斯克提出的審查指控,歐盟委員會表示,其規則旨在確保“爲歐洲公民提供一個安全、公平的在線環境,尊重他們的權利,特別是言論自由”。
該機構表示,其規則包括要求公司在用戶帳戶受到限制時通知用戶,以及允許被封禁的用戶可以對這些決定提出異議。
此外,歐盟委員會表示,其對X公司的審查發現,該公司在廣告宣傳方面缺乏透明度,並且沒有按照歐盟法規的要求提供用於研究的數據。 “特別是,X公司在其服務條款中明確規定,禁止符合條件的研究人員獨立dent其公開數據,例如通過網絡爬蟲等方式。”歐盟委員會指出。
歐盟委員會科技主管亨娜·維爾庫寧表示,對 X 的罰款是相稱的,罰款金額是根據侵權行爲的性質、對受影響的歐盟用戶的嚴重程度以及持續時間計算得出的。
根據兩年前生效的《數字服務法》,歐盟可以對未能打擊非法內容和虛假信息或不遵守透明度規則的在線平臺處以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度收入 6% 的罰款。
“我們來這裏不是爲了處以最高罰款。我們來這裏是爲了確保我們的數字法律得到執行,如果你遵守我們的規則,就不會被罰款。就這麼簡單,”她說道, “我認爲非常重要的是要強調,數字社會法案與審查制度沒有任何關係。”
此次處罰與歐盟持續打擊大型科技公司的舉措相符,此前歐盟已對Meta和蘋果公司處以罰款。鑑於該帖子最初僅獲得16個贊,互動量較低,這迫使X公司可能對其高級訂閱模式進行全面改革。
JD Vance呼籲歐盟支持言論自由
除了X公司之外,歐盟的調查範圍已擴大到其他美國公司。今年早些時候,歐盟因蘋果公司和Meta公司違反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數字市場法》(DMA)而對其處以總計7億歐元的罰款。
據報道,蘋果公司因限制應用開發者與用戶溝通其他銷售和優惠信息的方式而被罰款 5 億歐元(約合 5.7 億美元)。另一方面,Meta 因其備受爭議的“付費或同意”模式而被罰款 2 億歐元(約合 2.3 億美元)。該模式強制歐盟用戶要麼付費才能無廣告訪問 Facebook 和 Instagram,要麼同意接收定向廣告。
歐洲對大型科技公司的打壓被解讀爲確保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能夠公平競爭,併爲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美國dent 唐納德·特朗普的政府對此提出批評,稱其針對美國公司並審查美國民衆的言論。
在宣佈罰款之前,美國副主席dent Vance 表示, “歐盟應該支持言論自由,而不是因爲垃圾問題攻擊美國公司。”
然而,歐盟執行機構表示,其法律不針對任何國籍,只是在捍衛其數字和民主標準,這些標準通常是世界其他地區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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