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监管局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15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申希国(时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郑伟(时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风险总监)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申希国(时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 | 苏金罚决字〔2026〕48号 | 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江苏金融监管局 |
2 | 郑伟(时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风险总监) | 苏金罚决字〔2026〕49号 | 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 | 警告 | 江苏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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