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 |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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