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玉山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丰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玉山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丰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金燕、曾勇、李春华、汤峰、郑超群、刘明亮、陈玉兰、郑孙俊、毛群莉、吴文刚、董文涛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警告并罚款共计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相关分支机构及责任人 | 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48万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罚款10万元,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丰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金燕、曾勇、李春华、汤峰、郑超群、刘明亮、陈玉兰、郑孙俊、毛群莉、吴文刚、董文涛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7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