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相關進口打印複印辦公設備發起對外貿易國家安全立案調查
金吾財訊 | 據商務部消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爲了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商務部可以自行或者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就對外貿易中有關國家安全利益的事項進行調查。初步信息顯示,裝有外國系統軟件的進口打印複印辦公設備可能影響對外貿易中的國家安全利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6年8月5日起就對外貿易中有關國家安全利益的事項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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