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啓動全國區劃地名文物名錄建設 首批試點約15個
金吾財訊 | 據央視新聞報道,民政部辦公廳、國家文物局辦公室共同發佈通知,要在全國開展區劃地名文物名錄建設試點,讓承載着中華文明基因的區劃地名文物“活”起來。
通知指出,試點期限原則上爲1年。各地要結合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以不可移動文物目錄爲基礎,篩選認定一批文物,能夠充分體現行政區劃地名歷史沿革和演進歷程。參考《區劃地名不可移動文物提示類別》,可以包括但不限於: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等。
通知明確,首批區劃地名文物名錄建設試點地區爲15個左右,計劃在全國範圍內遴選,主要以市(地、州、盟)爲單元,基礎條件特別優秀的縣級單元也可納入。區劃地名文物名錄,應包含文物名稱、所在位置、產生年代、保存現狀、保護級別、管理責任機構(人)以及所蘊含的區劃地名歷史文化信息等基本要素。試點堅持“保護第一,傳承優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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