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覈准丁子明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2026年07月21日,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覈准丁子明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關於丁子明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廊金復〔2026〕84號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關於丁子明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華財冀字〔2026〕24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丁子明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廊坊金融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廊坊金融監管分局
2026-07-21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