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覈准章琳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金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2026年06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覈准章琳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金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關於章琳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金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覆
金金復〔2026〕61號
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關於章琳金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請示》(工銀安盛浙分〔2026〕34號)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章琳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金華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
2026-06-15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