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影石法庭鬥專利,口袋相機風雲再起
大疆和影石之間的專利糾紛,正在從無人機延伸到手持影像設備。
今年3月,大疆曾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影石,涉及6項專利權屬糾紛。6月,影石Luna Ultra上市後,大疆在美國起訴影石專利侵權,影石隨後發起反訴。幾天後,大疆又正式發佈Osmo Pocket 4P。
這讓雙方的競爭不再只是法庭上的專利攻防,也變成了新品之間的正面比較。Luna Ultra國內標準套裝到手價爲3999元,Osmo Pocket 4P標準套裝售價3799元;前者主打徠卡雙攝、8K、可拆卸屏幕,後者則強調雙主攝、4K/240fps、ActiveTrack 8.0、107GB內置存儲和更成熟的Pocket產品體系。
從國內訴訟到美國互訴,再到新品前後腳上市,大疆與影石爲何在短時間內多次發生正面交鋒?
01、從權屬爭議到產品互訴
大疆與影石的專利糾紛,並不是從Luna Ultra纔開始。
今年3月,雙方已經在國內發生過一次專利權屬爭議。公開報道顯示,大疆曾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影石,涉及6項專利權屬糾紛,相關技術集中在無人機飛行控制、結構設計、影像處理等領域。
這起案件的重點,不是某一款產品是否侵權,而是相關專利的申請權和歸屬問題。也就是說,3月的爭議更多圍繞“技術成果應當屬於誰”展開。
不到三個月後,雙方的爭議轉向美國市場,焦點也從無人機轉到了手持雲臺相機。
據報道,當地時間6月10日和11日,大疆及大疆靈眸在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影石創新及其關聯公司,訴訟直指影石Luna系列手持雲臺相機。大疆指控,Luna系列涉嫌侵犯其2件外觀設計專利及4件發明專利,相關專利涉及Osmo Pocket系列的外觀設計、雲臺機電控制、拍攝控制等技術。

圖源:影石Insta360官微
在訴訟中,大疆請求法院發佈永久禁令,並要求影石返還侵權利潤、支付損害賠償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按照大疆方面說法,Luna系列在旋轉屏外觀、雲臺模式切換、目標追蹤等方面,涉嫌落入其在美國獲批的專利保護範圍。
影石隨後反擊。6月12日,影石在美國對大疆發起專利反訴。據報道,影石反訴涉及雲臺相機、全景相機等領域的5項發明專利,覆蓋雲臺增穩算法、雲臺指向控制、相機平滑防抖、運動數據疊加、全景視頻防抖等技術。同時,影石還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相關同族專利無效宣告請求。
影石創始人劉靖康隨後回應稱,相關專利爲影石自主創新成果,影石尊重知識產權,也尊重事實、法律程序和裁定,不畏懼任何專利訴訟。他同時表示,影石“不做存量競爭”,希望通過持續創新擴容市場。
從目前公開信息看,大疆此次美國訴訟的重點,是Luna系列是否侵犯Osmo Pocket相關外觀和底層控制技術;影石的反訴則把爭議範圍延伸到大疆雲臺相機、全景相機等產品線。
相比3月國內訴訟中圍繞無人機相關技術展開的專利權屬糾紛,這次美國互訴更接近兩家公司在具體產品市場上的正面交鋒。前者對應的是人才和技術積累,後者對應的是正在銷售的產品和海外市場。兩次糾紛的對象不同,但都說明,大疆與影石的業務邊界正在變得更近。
資深互聯網觀察家丁道師認爲,這場爭議表面上是知識產權問題,但核心仍是產品和業務層面的競爭。他表示,知識產權是“兵”,業務競爭纔是“主”。當兩家公司開始進入彼此熟悉的市場,訴訟只是競爭手段之一,後續還可能伴隨公關、人才等多方面的交鋒。
不過,商業競爭的背景不能直接替代法律判斷。無論是國內訴訟中的專利權屬問題,還是美國互訴中的專利侵權和專利有效性問題,最終都需要等待法院及相關機構作出判斷。
02、產品線重疊競爭白熱化
大疆與影石連續發生專利糾紛,背後是兩家公司產品線越來越接近。
大疆最早被外界熟知,是因爲無人機。此後,大疆把雲臺技術和影像能力延伸到手持設備上,Osmo Pocket系列也逐漸把口袋雲臺相機推向更多普通用戶。影石則長期深耕全景相機、運動相機和防抖算法,並通過戶外、旅行、Vlog 等內容場景建立用戶基礎。
隨着Luna Ultra開售、Osmo Pocket 4P發佈並開啓預約,兩家公司在一體式手持雲臺相機上有了新的產品參照。而在手持雲臺相機之外,大疆也在向運動相機、全景相機等方向延伸,進入影石更熟悉的市場。過去,兩家公司更多是在相鄰市場各自發展;現在,雙方開始在多個產品方向上相遇。
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助理教授晏介中曾指出,影石跨界做無人機,觸及了大疆的優勢領域;而大疆Action系列等產品,也在不斷進入運動相機市場。在他看來,雙方在多個市場相遇,形成了典型的多市場接觸。相比在單一市場直接打價格戰,通過進入對方更重視的產品領域進行牽制,可能成爲一種更現實的競爭方式。
丁道師則從市場空間角度給出了另一層判斷。他認爲,大疆和影石雖然正在進入彼此熟悉的市場,但這並不必然意味着一方增長就會擠壓另一方。以口袋雲臺相機爲例,大疆此前已經證明了這一品類存在需求,影石Luna Ultra上市後也獲得了較高關注度,說明市場仍有繼續擴大的空間。
在他看來,這條路雖然是大疆率先鋪開的,但並不意味着只能由大疆一家企業來走。只要新的產品能夠帶來差異化體驗,就可能吸引更多用戶進入這個品類。對大疆和影石來說,真正的問題不是誰把誰擠出市場,而是誰能通過產品更新持續擴大用戶需求。
但當產品競爭進入海外市場,專利訴訟也會成爲雙方必須面對的問題。
對於大疆選擇在美國起訴,有業內人士認爲,這並不應簡單理解爲大疆在北美市場受限後的阻擊動作。影石Luna系列選擇在美國首發並開售,大疆在產品銷售地和涉嫌侵權發生地提起訴訟,符合跨國專利維權中圍繞“侵權發生地”主張權利的常見邏輯。該人士還認爲,美國監管因素並非此次訴訟的直接原因,且美國FCC管制也涉及影石的無人機產品。
不過,美國市場本身確實放大了這場訴訟的影響。影石此前曾在美國遭遇GoPro發起的337調查,最終取得勝訴。此次大疆在訴訟中申請永久禁令,如果獲得支持,Luna系列在美國市場的銷售節奏可能受到影響。影石隨後反訴,並在中國提起相關同族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也是在避免自己陷入被動。
因此,這場訴訟既不能簡單概括爲單純維權,也不宜直接說成單純阻擊。更準確地說,它發生在雙方產品線逐漸交叉、海外市場競爭變得更直接的時間點上。對大疆和影石來說,專利訴訟是表層動作,更深層的問題是,雙方都已經開始觸碰對方過去更熟悉的市場。
03、真正的考驗仍在市場
影石Luna Ultra開售後不久,Osmo Pocket 4P也正式發佈並開啓預約。雙方的競爭不再只是法庭上的專利攻防,也變成了更直接的新品比較。
口袋雲臺相機並不是突然出現的品類。早期,飛宇等廠商曾通過雲臺結合GoPro相機的方式,探索小型穩定拍攝設備;隨後,大疆靈眸和Pocket系列推動手持雲臺相機走向更多普通用戶。過去幾年,短視頻、旅行拍攝、戶外運動和直播需求增長,也讓這類產品有了更明確的使用場景。
影石也希望把Luna Ultra放在更長的行業演進中理解。劉靖康此前在微博中提到,雲臺相機的發展經歷了多個階段,並非由單一公司獨立完成。他還提到,影石多年前就開始研發ONE R模塊化雲臺相機,並在雙攝雲臺、內置腳架、分離屏控制雲臺等方向有過佈局。
換句話說,大疆更強調Pocket系列在外觀、交互和底層控制技術上的原創積累;影石則強調行業創新的連續性。雙方分歧最終仍要回到專利權利要求和產品實現方式本身,但從市場角度看,消費者更關心的還是產品是否好用、是否值得買。
從價格和配置看,Luna Ultra與Osmo Pocket 4P已經有了直觀對比。影石Luna Ultra國內標準套裝到手價爲3999元,Vlog套裝爲4568元,創作者套裝爲4849元,賣點包括徠卡雙攝、8K/30fps、可拆卸屏幕、AI跟隨、10-bit I-Log等。可拆卸屏幕是它與大疆Pocket系列最明顯的差異之一,用戶可以把屏幕作爲獨立監看和遙控設備使用。
大疆Osmo Pocket 4P標準版售價3799元,Vlog 套裝售價4299元,目前已開啓預約。產品層面,Osmo Pocket 4P搭載一英寸廣角主攝,並新增60mm中焦鏡頭,支持4K/240fps慢動作、D-Log 2、三軸機械雲臺等能力。

圖源:DJI大疆創新“官微”
相比影石主打8K、徠卡雙攝和可拆卸屏幕,大疆更強調雙焦段拍攝、動態範圍、跟隨算法、快充、內置存儲和Pocket系列長期積累下來的配件體系。
兩款產品的差異,也不只體現在畫質和價格上。屏幕交互、跟隨算法、配件體系和後期體驗,都會成爲用戶選擇時考慮的因素。
但對大疆和影石來說,競爭不會只停留在口袋雲臺相機這一款產品上。無論是無人機、運動相機、全景相機,還是口袋雲臺相機,本質上都在爭奪用戶的內容創作場景。用戶需要的不只是更高畫質,也包括更穩定的拍攝、更方便的收音、更低的剪輯門檻,以及更適合在抖音、小紅書、朋友圈等平臺傳播的成片效果。
丁道師認爲,AI時代的關鍵,是讓普通用戶更輕鬆地拍出可以分享的內容。他舉例稱,一些大疆無人機已經可以自動識別場景、規劃拍攝路線並輔助剪輯,這類功能對普通用戶有吸引力。放到運動相機、拇指相機、口袋雲臺相機上,類似能力也會成爲後續競爭的重要方向。
從短期看,大疆與影石的專利互訴不會很快結束。類似跨國專利案件通常週期較長,雙方很可能會進入“法務繼續推進、業務照常展開”的狀態。
但官司之外,消費者最先感受到的還是產品變化。Luna Ultra試圖用雙攝、8K和可拆卸屏幕證明影石在手持雲臺相機上的新想法;Osmo Pocket 4P則延續大疆在Pocket系列上的產品積累,以價格、算法和使用體系繼續回應市場。
在不少用戶看來,更多廠商進入同一市場,至少意味着產品不會停留在原有節奏裏。無論是價格、配置、算法還是配件體驗,只要競爭持續存在,消費者就有機會獲得更多選擇。
這場官司會影響雙方的競爭節奏,但不會替代市場選擇。對大疆和影石來說,最終仍要回到產品本身,誰能讓更多普通用戶願意拿起來拍、拍完願意剪、剪完願意分享,誰才更有機會留在下一輪內容創作設備競爭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