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對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6月1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罰款150萬元;對楊彬、張曉俊、陶勇、張建輝、朱會警告。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罰款80萬元;對唐正傑警告。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等,被罰款90萬元;對陳銀華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魏良、沈建平警告,對錢黎霞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浙江海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審慎等,被罰款80萬元,對潘民良、孫超羣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審慎等 | 對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罰款150萬元;對楊彬、張曉俊、陶勇、張建輝、朱會會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 |
2 |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等 | 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罰款80萬元;對唐正傑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 |
3 | 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等 | 對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90萬元;對陳銀華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魏良、沈建平警告,對錢黎霞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 |
4 | 浙江海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審慎等 | 對浙江海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80萬元,對潘民良、孫超羣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