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金融監管分局覈准範明明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2026年06月10日,博爾塔拉金融監管分局覈准範明明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博爾塔拉金融監管分局關於範明明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博金監復〔2026〕9號
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關於範明明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泰康人壽新發〔2026〕81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範明明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博爾塔拉金融監管分局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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