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監管局對浙江桐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6月11日,浙江金融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浙江桐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不審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爲罰款40萬元;對葉振明、黃恩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浙江桐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不審慎。 | 對浙江桐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0萬元;對葉振明、黃恩警告。 | 浙江金融監管局 |
免責聲明: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教育和參考之用,不應視為財務或投資建議。
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