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德監管分局覈准周智勇光大銀行常德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6月0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德監管分局覈准周智勇光大銀行常德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德監管分局關於周智勇光大銀行常德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常金復〔2026〕23號
光大銀行長沙分行:
你行《關於對周智勇進行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光銀長沙人力〔2026〕6號)已收悉。經審查,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周智勇光大銀行常德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要求上述被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到任,並在到任後10個工作日內向我分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被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德監管分局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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