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兩江監管分局覈准殷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自貿試驗區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兩江監管分局覈准殷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自貿試驗區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兩江監管分局關於殷宇平安銀行重慶自貿試驗區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兩江金管復〔2026〕15號
平安銀行重慶分行: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關於殷宇任職資格的請示》(平銀渝發〔2026〕8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殷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自貿試驗區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兩江監管分局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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