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6月0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重要信息系統對外服務異常事件應報未報,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李松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信息系統對外服務異常事件應報未報 | 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 對李松警告。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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