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商丘監管分局覈准趙全友中國建設銀行商丘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2026年05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商丘監管分局覈准趙全友中國建設銀行商丘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商丘監管分局關於覈准趙全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批覆
商金復〔2026〕26號
中國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關於趙全友擬任中國建設銀行商丘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請示》(建豫報〔2026〕41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5號)《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2025年第1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批覆如下:
一、覈准趙全友中國建設銀行商丘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趙全友應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報告正當理由,否則本行政許可決定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該人員任命後,你分行應及時將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復。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商丘監管分局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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