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6年05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內容如下: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風險分類及處置不合規、信貸管理不審慎、未如實反映債券投資損失,被處以罰款194萬元。對胡祖越、劉少石、陳龍、胡宗鼎、龍日升警告並罰款共計17萬元。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慶中心支公司財務數據不真實,被處以罰款10萬元。對陳磊、朱樹東警告並罰款共計2萬元。望江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被處以罰款30萬元。對梅克勝給予警告。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貸款風險分類及處置不合規、信貸管理不審慎、未如實反映債券投資損失 | 對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94萬元。 對胡祖越、劉少石、陳龍、胡宗鼎、龍日升警告並罰款共計17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慶監管分局 |
2 |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慶中心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財務數據不真實 | 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慶中心支公司罰款10萬元。 對陳磊、朱樹東警告並罰款共計2萬元。 | |
3 | 望江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 | 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 | 對望江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 對梅克勝給予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