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北京金融監管局覈准林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規官。
公告內容如下:
北京金融監管局關於林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規官任職資格的批覆
京金復〔2026〕167號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關於林健任職中國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合規官資格審覈的請示》(民銀報〔2026〕3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林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規官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北京金融監管局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