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寧波金融監管局覈准鄭小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鄞州分行副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寧波金融監管局關於鄭小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鄞州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甬金復〔2026〕62號
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
《關於鄭小雁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工銀甬〔2026〕38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鄭小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鄞州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寧波金融監管局
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