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覈准蔣曉莉中國銀行紹興市分行行長助理。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關於蔣曉莉中國銀行紹興市分行行長助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紹金復〔2026〕26號
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
《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關於蔣曉莉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浙中銀髮〔2026〕44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蔣曉莉中國銀行紹興市分行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
20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