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深圳金融監管局覈准郝洋洋滙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
公告內容如下:
深圳金融監管局關於郝洋洋滙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任職資格的批覆
深金復〔2026〕114號
滙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滙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關於郝洋洋先生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滙豐人壽發〔2026〕37號)及相關補正材料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郝洋洋滙豐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深圳金融監管局
2026-03-26